这样的问题有点像管束严格的女朋友查岗,但周自恒却十分愿意回答,并且描述地非常仔细:“没有训练的时候,可能会去宿舍看书,或者去图书馆。
但我对著电脑的时间更多一些。”
他说得正经,于是明玥自然而然地以为,他的空闲时间都奉献给了学习,不仅高中时代刻苦,大学也不愿意放松,她对周自恒崇拜的同时,也有一点心疼:“是需要写代码吗?计算机专业的课需要提前预习吗?那你也不要总是对著电脑,对颈椎不好。”
她语气非常温和,关心之意浓浓。
周自恒厚颜无耻地接下了这一份关怀,并没有告诉她,他整日盯著电脑,只是为了翻看她的照片。
颇有一点走火入魔。
已经是下午五点四十,雨势没有丝毫减弱的意向,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道路上积水上涨,很快汇聚成一条溪流。
出行并不便利,明玥也没有在这样的天气里外出逛街和看电影的意思,她告诉周自恒,希望看看他的新学校。
“去你爱去的食堂吃饭,然后做你想做的事,我就在边上陪著你。”
明玥拉了拉他的衣袖,“希望不会打扰到你。”
她大老远过来,或许挤了一路的地铁,然后一路问询,寻到教学楼给他一个惊喜。
而最后她想做的,却只是这些而已。
周自恒捏了捏她的脸颊:“你可真是容易满足。”
而且非常好养活,一顿食堂的饭就可以打发。
明玥被他捏脸,气鼓鼓瞪圆眼睛,道:“我才不是容易满足呢!
我是……”
她的气势到这里一下减弱。
周自恒等著她的下文。
好一阵踌躇之后,明玥绞著自己的手指,呐呐道:“章之薇说,一个优秀的男生会吸引其他的女孩子,所以,我……我得来你们学校逛逛,好宣示一下主权。”
章之薇是她的室友,风风火火的北京大钮。
周自恒只从短信和电话里听说过这个女孩,他对除明玥以外的女孩没有什么兴趣,但他认可章之薇说的话,并且告诉明玥:“章之薇说得很对。”
提醒了他要去北舞宣示主权的重要性。
狼永远比肉多。
于是这一天的傍晚,周自恒带著明玥去了食堂吃饭,不出意外的,收获了一大批的注视和惊叹。
周自恒并不因为这些艳羡的目光而虚荣自傲,但他依旧非常开心。
与往日同样的套餐,同样的饮料,同样的桌椅,同样的就餐环境,但因为坐在桌子对面的人,让他觉得米饭都变得香甜弹牙。
明玥与他怀有同样的心情。
二十余天的分别后,周自恒的模样发生了一些改变,稍微黑了一点,也瘦了一点,头发也变得十分短,唇上冒出了一点胡茬,有一点男人刚毅的轮廓了。
但他的内里却没有变化。
一些鲜明的小特征也藏在细节处——周自恒发顶上的呆毛比别处都生长得快,愣愣地立著,好似几根松针。
明玥忍不住在他低头寻找图书的时候,摸了摸他的发顶。
“我听说白杨也剪了这样一个发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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