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拉玛家族。
夫妻两人从杰弥诺迁来,据说祖上有点贵族血统。
他们曾经在葡萄领拥有一家生意不错的珠宝店,夫妻俩乐善好施,人缘非常好。
弗拉玛家中有四个孩子——家中出事时,他们的大儿子刚到二十岁,二女儿即将成年。
那位二儿子准备过七岁生日,最小的女儿两岁左右。
弗拉玛家族毁灭的那一夜,人们在火光中看到了那位“七岁的邪.教徒()”
。
一双苍老的手死死按在那孩子的肩膀上,让他看着他的家人们燃烧。
那个年幼的孩子只是看着,没有尖叫、崩溃,甚至连泪水都没有。
他看着家人的发丝化作飞灰,他看着他们的眼球从眼眶中流出。
他只是安静地看着,仿佛一切与己无关。
被邪神选中的孩子,供奉邪神的家族,就此消失于葡萄领。
这是老婆婆的说法。
奇妙极了,她想不起其中任何一位的名字,却牢牢记得他们的年纪。
他们的大儿子刚选上生命神殿的骑士,女儿准备成年后继承店铺。
那两个孩子,他们还那样小,我记得很清楚……()”
“那孩子小小年纪就被邪.教选中,他不是神仆,就是神选……”
老婆婆漠然解释,“没人再提他们的名字,提起邪.教徒的名字会带来厄运,大家都这么说……没人提,自然也就没人再记得……”
“而你不信神。”
克里姆森掂量着手中的金线团,他总有种微妙的既视感。
“世上的人并非都是信徒。”
老婆婆低头纺线,“除了那个大儿子,弗拉玛一家人原本也不是信徒……”
都是些没营养的话,克里姆森继续注视着手中的金线团。
这不是真正的金线,而是用魔法染上金色的植物纤维,又细又韧。
它们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让他忍不住想到……疯修士。
等等,疯修士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
仔细想想,疯修士第一桩有记录的案子,正是在711年的8月被发现。
前脚不朽教堂毁灭,神选者名义上死在了火灾里。
一个月后,强悍而神秘的疯修士便出现在了公众视野。
【溯着命运之河,身影回归葡萄丰收的土地。
】
自己回到过去前,疯修士刚好与乐土一同在葡萄领附近亮相。
回到过去后,唯一的知情者在售卖金线团。
这会不会太巧了点?
不不,说得通。
疯修士一直在狩猎永恒教会高层,没有对永恒教会的了解,他做不到这样天衣无缝。
他的家人被生命神殿展示给民众,于是他也把那些装饰过的尸体展示给生命神殿。
……这样确实说得通!
池夏觉得,时空管理局投放人员的智商和脐带,肯定是一起剪断了。不然,怎么会将明明该去退休养老的她,投放回了末世还是那个她曾今为了快速完成任务,三言两语就将男主伤到黑化,又推入丧尸群的世界。来都来了,...
散发异味的灵车停在了门口,天花板传来弹珠碰撞的声音,走廊里有人来回踱步,隔壁房间好像在切割什么东西。卧室的门锁轻轻颤动,卫生间里水龙头已经拧紧,却还是滴答滴答个不停。床底下隐隐约约,似乎有个皮球滚来滚去。一个个沾染水渍的脚印不断在地板上浮现,正慢慢逼近。凌晨三点,陈歌握着菜刀躲在暖气片旁边,手里的电话刚刚拨通。房东!这就是你说的晚上有点热闹?!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有一座恐怖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5w3014767展开全部gtgt...
富家千金莫云霏很郁闷,她不过是离个婚,怎么就变成了古代的农家妞,一个到处都是鸡屎鸭屎的地方,简直让人无法呼吸父亲是酸腐秀才,母亲是包子性格,家里还有四个嗷嗷待哺的弟弟妹妹,周遭又全是极品亲戚,莫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