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这种东西,自己还是是一辈子不要碰了。
“你所谓的喜欢,”
他问周天皓,“是什么?”
“当初你在学校实验室时,常常穿白色的衬衫,松一颗扣子,身边总是围了一圈人。
那时我总是看你,站在远处,一直看一直看,像上瘾了一样。
我去图书馆借过你看的书,找你在书上留下的铅笔印记,猜测你查找的知识点,自己回头单独研究。
我还一篇一篇读过你写的论文,尝试过模仿你的练习作品……肖学长,那时你太耀眼了,挺多人这么做的,我只不过其中之一。
我一直想有一天,能像现在一样,和你坐在一起,讨论今年的香水流行趋势,分享自己的看法,甚至像朋友般的相互点评作品。
你就在我旁边,白衬衫有一个扣子没扣,我低下头就能闻到你身上的味道。”
周天皓道,“我一直以为这是因为我对你有着单纯的学术向往,直到那天晚上,酒喝得有点多。”
“不是吗?”
“不是,是因为我想把白衬衫的那颗扣子撕开,”
周天皓盯着他的眼睛,“上你。”
肖重云蹭地就站起来,往店外走。
服务生把他拦住:“先生,请问你们谁买单?”
周天皓甩了张信用卡飞速结账,跟了出去。
风冷且大,肖重云把领子立起来,往自己的小破店里走,周天皓跟在后面:“我还没说完……”
C市的冬夜行人稀少,车辆不多,有一群飙车党,特别喜欢骑着改装过后的摩托车在空旷的街道上呼啸而过。
他们往往把发动机声音改装跟山寨音响似的,大灯雪亮雪亮,不知道为什么特别有优越感。
肖重云那天穿着一件黑色长大衣,立领,低着头在人行横道上走,没留意一辆小摩托就轰过来了!
他衣着颜色太暗,飙车的人又是在拐弯,等刺目的大灯打到脸上时,已经晚了。
身上一阵剧痛,却不是预想而来的巨大撞击力与碾压。
周天皓反应奇快,千钧一发之时,伸手搂住他的腰,两个人向后倒下去,抱着肖重云在马路边方砖上滚了很长一段。
路面粗糙膈人,加上瞬间周天皓用尽力气,两人外套都磨得破破烂烂,周天皓的手还蹭伤了一大片,像被钢丝球刮过一样。
飙车的青年骂了一声,没减车速,消失在长街尽头,周天皓搂着肖重云坐起来:“学长,我刚才还没说完。”
他也不给蹭伤的手做处理,低头在肖重云脖子处闻了闻:“这几天我重新想过了,想清楚了。
你现在也不穿那样的衬衫了,也不理那样的头发了,可是我还是想见到你。
从你消失以后,我就一直想见你,从来没变过。”
“我想我可能是喜欢你。”
周天皓坐在地上抱着他,低着头,嗓音听上去依然有点惊魂未定:“如果你不喜欢我,就当我开了个玩笑,从来没说过。
刚才要是真撞上去,我这辈子都过不好了。”
肖重云很少见到这么沮丧和可怜的周二老板,声音听上去有点瓮声瓮气的:“你就左耳进,右耳出好了。”
肖重云把学弟带回店里,拉亮黑峻峻店内的灯,推开落漆的木门走到里屋去,借着月光翻找万年不用的急救箱。
门口的破信报箱没关好,晚报掉出来了,周天皓进门时顺手捡起来。
肖重云四处找药时,他就坐在柜台前看晚报,卷好的报纸里掉出一封很厚的挂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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