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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你听我跟你好好狡辩(第2页)

林瞳倒是没想到,时珩竟然还养狗。

“嫂子。”

“时哥。”

他们俩各叫各的互不影响。

林瞳笑眯眯道:“这是我朋友路斯,以后就住在这个小区了,还靠你多多关照,对了,他在你们投资的那个剧中也有参演。”

时珩主动伸出手:“时珩。”

路斯也跟着伸出手去:“路斯。”

不过两人的手也就是客气的轻轻一碰,马上就分开了。

林瞳的注意力倒不是在他们两人的身上,而是在时珩牵着的那条狗身上。

是一只很漂亮的陨石边牧,眼神一看就机灵的很,但是被教养的很好,看见他们尾巴摇得飞快,却没有直接过来贴贴。

林瞳想养狗很久了,但是他在原来的世界里是个娱乐圈底层民工,动不动就要跟组,一去就是半个月甚至一个月,他又不想养个小动物却不对它负责,也就只能有空去各种猫咖狗咖里撸一撸过个瘾。

林瞳一双眼睛贼亮问时珩:“它叫什么名字?”

时珩:“时,就叫它十三就好了。”

时珩叹了口气。

林瞳冲着边牧叫了一声:“十三。”

十三飞快的摇着尾巴凑上来贴贴。

林瞳蹲下身子来“好狗好狗”

和十三玩得开心。

路斯倒是有些怕这样体型的狗,远远的看着不敢靠近。

林瞳狂撸了一顿,然后才放开了十三,站起来对时珩道:“真是没看出来,你还喜欢养狗。”

时珩无奈:“十三是我妈养的,她最近和我爸一起出去旅行去了,就把十三丢我这里来。”

林瞳颔:“原来如此。”

时珩看着十三的动作道:“嫂子,十三应该是想上厕所了,我就先带它去上厕所了。”

林瞳:“去吧去吧,回见。”

林瞳笑着送别了时珩和十三,脸上还是意犹未尽。

路斯这才凑过来:“宝贝,我记得你跟我一样,不是怕狗吗?”

林瞳:“这个……”

林瞳动作一僵,大脑开始疯狂回忆,好像真没错,炮灰他在孤儿院的时候被狗咬过,所以他怕狗。

而且炮灰和路斯之间开始聊起来,就是因为他们参加的同一场活动里有一只同样是作为模特参与拍摄的大狗,虽然很温顺,但是两人都被吓得瑟瑟抖。

两人算是难兄难弟有共同话题,所以才聊在一起成为朋友的。

林瞳尴尬的一笑:“那个路斯,你听我跟你好好狡辩,阿不,听我跟你好好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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