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燕若冰不容置疑的命令,水生顿时蒙了。
把我从我家带走?带到你们那什么燕家去?
我干什么了?你们来到我家又踢又打的,还要把我带走?强盗啊!
就因为自己救了那梅玉郎,与他认识,这些人就要把自己带到福灵市的燕家去?这也太霸道了吧!
你们之间有什么过节,你们自己解决去啊!
别牵连旁人,殃及池鱼好不好!
把水生带回燕家,这是燕若冰临定做的决定。
倒不是她对于水生有特别的好感,而是两个原因。
第一,通过水生引出那个让自己蒙羞的猥琐家伙,她相信那家伙一定会有各种途径与这小子联系。
因为她敏感地发现,这小子的手指上戴着一枚戒指,其上隐然发出的气息显示那是一枚具有存储功能界石戒指。
这戒指,仿佛曾在那恶贼手上见过。
能把这么重要贵重的东西赠给这小子,显然那家伙与这小子之间干系匪浅。
把他放在眼皮子底下,早做布置,引出那恶贼,终会一雪此耻。
第二,爷爷燕英杰遗嘱中对于这小子莫名的馈赠,始终是心中的一个谜团,是家族的一个谜团。
很多人私下仍在议论不休,什么话都有。
把他就近安置,说不定有朝一日可以解开这个谜团。
反正燕家家大业大,各类工作岗位众多,不差这一个。
“你都听到大小姐的指示了?”
大小姐有令,文凤娴当然照办,喝道,“赶紧去收拾东西,跟我们走!
就你这破地方,有什么可留恋的!
燕家给你安排的住所,比你这要好一百倍!”
水生望着破旧的木棚,屋里简陋的家具,还有满书架的书。
这是他曾经生活过多年的家。
虽然破旧,冬凉夏暖,毕竟是自己的窝啊。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啊。
呸!
呸!
你们才是狗!
水生本能地想出言拒绝。
文凤娴目光不善地瞟了他一眼,刚刚收了回去的长刀,又亮了出来。
少年人摸着犹自疼痛的胸颈处,讪讪地收回了想说的话。
“能够去到福灵市这样的大城市生活,那自然是极好的。”
他说,“我以前就想像过大城市的生活,住楼房,开汽车,到高楼大厦的写字楼里上班,以后再娶个戴着眼镜白白净净的斯文漂亮的媳妇,生活别提有多美满。”
形势比人强,人家的话不听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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