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重尸界三千梦魇》
九霄的姐妹文,呃,其实我还挺喜欢它的,变态御冗华其实对徒弟不错,而这篇本来也不想变成耽美,但有了H,再加上有一次情绪来了写了番外,好吧,彻头彻尾就是了。
《最佳男主角》
这篇是个失败篇,因为事实上可以称之为同人,同人我从来没有完坑过。
可以无视。
但这篇我却想尝试表达一种即时没有H,也能够维系的“爱”
,我想是没多少人赞同的,但是这是我个人的感情观,身为一个有独立思想的人,总归是有各种奇怪思想的。
我想表述爱,但不要是有H的爱。
《止谈风月》
这篇可能是我所有文里最不负责的文了,因为写的态度很不好,自我反省中,不提也罢。
《不慕》2009年
一度以另一个笔名写它,但因为它仍然是耽美,所以笔名又换回了红赝。
这是为了纠正止谈犯的心急的错误而写的,想写一篇稳扎稳打的文,但在结局的时候没坚持住。
《朝暮》2010—2011年
在不慕的基础上,克服不慕的毛病,继续稳扎稳打写下去,终于写到现在都是按部就班的,一开始连载很稳定,但后来公司搞活动种种的,一度慢下来,终于写完,特点是这篇文我虽然定位在耽美文,但已经下定决心不写H,一个字也不写,纯粹拉灯。
还有好几篇完全不是耽美的我不打算提,因为没想过灌上红赝的笔名。
综合下来,纯粹从耽美的角度看,我喜欢受伤,喜欢倒贴,喜欢无条件付出,喜欢过往的纠结,但不喜欢H,不喜欢攻受分明,尤其不喜欢男人太弱。
耽美跟言情其实一样,是爱情小说。
纵观这几年下来,我给自己总结的是,我更喜欢两个男人之间的精神交流,超越了纯粹的爱情故事。
所以我不喜欢H,不喜欢追求来追求去的甜言蜜语,不喜欢误会,不喜欢吃醋,不喜欢无理取闹,甚至很少写“我爱你”
这三个字。
这只因为我在写男人,不是在写女人。
女人视爱情为全部,是生命,但男人也许视爱情为人生的一部分。
(这里不是100%的意思,总有人例外)
我想说的是,《朝暮》作为我写耽美最后的一篇文,我还是满意的。
以后我仍然会写文,主角一定是男人,其中一定有主角和另外一个男人有精神上的交流,那是一种高于爱情的友情,就像亚历山大帝和赫费斯提昂,这不算是我受他们的影响,而是我一直向往的感情其实就是他们那样,所谓的soul-mate,(有腐女自然会把他们定位在爱情,这我不意外)但我同意他们是“爱”
的感情,但不是“爱情”
,用爱情来形容我仍然觉得太浅。
另外我不得不提一下还有两篇搁浅的文,天朝纪事和龙王出巡,前者我会抽空整理一下大纲,看怎样把想表达的东西表达出来,后者属于中华异说系列,我要重新构架,目前我手中在写另外一篇小说,但还没写完,暂时网上不贴出来,估计今年11月的时候会有消息,到时候我会在微博里放出来。
PS:红赝的笔名用到朝暮为止。
(因为很多人问我马甲怎么那么多,其实是在九宫祭的时候我换过,当时我写文刚开始,没定下笔名,就叫cain,后来定下来了叫红赝,hongyan就是红赝,维明用过但没写什么东西。
)
加勒比海盗的戴维琼斯坠落海底后,竟然与一艘奇特的黑船恐怖幽灵号,重生在海贼世界的东海,并获得了能够收割恐惧情绪,来强化自身与恐怖幽灵号的能力。而他曾经身为深海阎王的大部分力量,以及海洋女神赠予的力量,都储存于鱼人岛附近的飞翔荷兰人号上,只要取回这部分力量,他将再度化身在海上引渡亡灵的不死之身!于是,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船长,驱使着能吞噬船体碎片的黑暗之船,航行在疾风骤雨间,朝着鱼人岛进发,给伟大航道上的人们带去噩梦与恐慌!...
情若自控,要心何用重生而来的百里奈禾,心中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永远的守在南宫梦拾的身边,不论祸福旦夕皆不能阻。...
传说,在那古老的星空深处,伫立着一道血与火侵染的红色之门。传奇与神话,黑暗与光明,无尽传说皆在这古老的门户中流淌。俯瞰星门,热血照耀天地,黑暗终将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