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高一与觉明意外认识后,我们其实曾有过短暂的通信联系。
那时候,班里盛行交笔友,每天中午,生活委员在门口发信的时候,是我们怦然心动的一刻。
谁的信多,谁就会成为被人艳羡的焦点。
在这上头,我自然不能落后。
最盛的时候,我交了8个笔友,有同学的同学,有同学的同学的同学,反正就是曲里拐弯搭些关系。
沈觉明是偶然闯入的一个,谁叫他给我寄照片呢,让我轻易拥有了一个地址。
其实也没什么好写的,我就是附庸风雅抄几句诗,那时候我刚过对古典诗词的迷恋期,喜新厌旧地热中起云里雾里的朦胧诗。
他回信很短,一般就是把我抄的诗用他的意思翻译一遍,很像在完成我交代的功课。
然而因他翻译得比较搞笑,收他的信也是乐趣之一。
不过等到我喜欢上陈勉后,就没有兴致与余力作这等小儿科的事。
高三那年就再没给他动过笔。
我一直以为他把我忘记了,正如我把他忘记一样。
可他其实并没有。
大学生活一周后,他打我宿舍电话邀我晚餐。
“我,沈觉明,晚上7点某某饭店某某厅见。”
我还没反应出他系何方神圣,那大神已自顾挂了电话。
这晚我有课,那变态老师会点名,但是,想来想去,又不能做一个没有信用的人,只得以两根鸡翅的代价托同学代为填坑喊“到”
。
推开雅致的红色镶金边的包间门,里头的先生让我很有“士别三日,刮目相看”
之感,比之四年前那位温文的大学生,时间在他身上可说抹上了珍珠一样眩目的成分。
该先生闲靠沙发等人的样子,明明很颓靡,却有股说不出的幽暗魅力。
大概男人是需要世事的历练的。
他大概等久了,见我进来,面目与身子均没动。
待我跳到他面前,说“嗨”
,他才抬抬戴表的手腕,说:“有没有时间观念?”
“不好意思,堵车。”
我坐到席位,解释,“我晚上有军理,要点名的。
其实不想来,你以后能不能让我把话说完再挂电话,我又不是你员工。”
他这才抬头看我,目光有点轻佻,眉头却是蹙的,让我觉得我似乎有点不识抬举,人家谁?请你吃饭,你不奴颜恭膝感恩戴德已经不是,居然还挑三拣四、得了便宜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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