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脸悄悄红了。
当我在电话里对哥哥说“哥,你有没有想过,锦年跟陈勉有血缘关系”
时,哥哥像吞了苍蝇一样震惊而嫌恶——不是我预料中的自私的欢喜而是嫌恶——竟至半晌说不出话。
后来问:“这就是锦年愿意与我结婚的原因,这就是锦年愿意与我妥协的原因?只因,她自己看不到出路?我有那么蠢吗?”
“哥,陈勉与锦年有血缘,他们永远靠不近,对你来说,不是好事吗?”
“好事?”
哥哥冷笑,“我沈觉明要靠这个玩意来苟且一份感情?安安,你也不要这样想,爱是彼此拥有的感觉,而不是权宜下的东偷西藏。”
哥哥后来与锦年分手。
不是哥哥不爱锦年,他爱得深沉,也正因此,他要捍卫自己高洁的理想。
有些东西如果得不着完整,一鳞半爪他不要。
我呢?却没有勇气去扔掉记忆。
那一点点小小的记忆。
可以让我在恍惚中愉快大半天。
哥哥长在明处,高悬高挂,是少数人才能够拥有的一轮明月;我却愿意做一株背阴的植物,在角落独自舔噬过期饼干上的糖屑。
4、人在纽约
陈勉走后,我大病过一场。
病好后,哥哥觉得我的自闭状态很危险,有目的地带我出席一些社交场合,也介绍一些青年才俊给我。
其中有一个叫姚谦的,虽然相貌平平,因常年出差海外,倒引起我的兴趣。
那次酒会上,我主动跟他攀谈,无非问他海外工作经历。
他是个管技术的副总,常年负责北美这块市场,一年365天,倒有300天在美国。
这让我倍感亲切。
缘由无非是陈勉也在那个国度。
姚谦年过35,对婚姻之事非常急迫,因常年在外头跑,找不到理想的对象。
一年寥寥几次的探亲假就全用在了相亲上。
这一次认识,他大概对我也比较满意,之后,即向我展开了热情攻势。
用我同事的话说,送过来的鲜花可以把办公室淹没。
我无可无不可地交往。
算起来,一周也有两三次会答应随他出去。
他是个温厚塌实的人,一开始追我,就开宗明义表明是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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