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是坐的位置高了,眼界也变得高了,多少投怀送抱的美人黄三爷都不肯要,偏偏就上了难啃的硬骨头叶荣秋。
是的,他上了叶荣秋。
黑狗第一次听见的时候可觉得新鲜男人也能上男人墙上凿个洞也能杵,为啥非得杵男人的屁股眼子
黑狗是黄三爷的一个得宠手下,他在这里,就是黄三爷派他来的。
黄三爷让他住了叶荣秋,把他每天做的事、去的地方、见的人都汇报给自己,如果叶荣秋和什么人太亲近,不管男的女的,黑狗都可以用三爷的名义给那人点教训,让那人从此再也不敢在叶荣秋面前出现。
如今黄三爷坐大了,想在重庆活下去的人都得畏着他,叶家也不例外。
他想要叶荣秋,不管是生的熟的,完整的还是零散的,勾勾手指就能办到。
可他偏不,他要一点一点的打散叶荣秋的傲骨,直到他心甘情愿地跪在自己脚边做自己的禁脔。
而他之所以派黑狗来执行这个任务,因为他觉得黑狗是最适合的人选。
黑狗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他是一条恶犬,而且是野生的藏獒,他凶狠、不通人情,对于任何事情都漫不经心,他没有执念,从来没有见过他为了一个人、一件东西而上心过。
得出叶荣秋已经很生气了,但是他的涵养让他克制着,恶狠狠地剜了眼黑狗,就坐上了已在路边候着的黄包车。
黄包车起驾,黑狗不紧不慢地在后面跟上。
坐在车里的叶荣秋余光瞥见后面那个晃晃荡荡的身影,用标准的重庆话小声骂道“龟儿子。”
黄包车在一家茶馆门口停下,叶荣秋走下车。
茶馆的门口有一个卖报小童正在吆喝“大事件大事件战场前线情报上海沦陷部队征兵征粮支援前线”
叶荣秋用力地皱了下眉头“连上海也沦陷了”
他掏出一个铜板,从卖报童那里接过报纸,进了茶馆,往楼上雅间去了。
黑狗没有跟上去,在茶馆前坐了下来,又点上了一根烟。
今天叶荣秋约了一位老同学在茶馆里见面。
这位老同学名叫冯甄,是叶荣秋难得得入眼的人。
冯甄家境平庸,但是文采斐然,在大学时曾是诗歌社的社长,叶荣秋很欣赏他写的诗。
两人约好了今日一起吃晚饭,冯甄会带上自己最近的诗集,再顺便聊聊最近发生的国家大事。
叶荣秋到的时候冯甄还没有来,于是他拿出在楼下买的报纸了起来。
战报其实只占了版面很小的一块,如果有捷报的话倒是可以占一整个版面,可惜没有胜仗从战争开始到现在,连连败退,几乎没有打赢过一场仗哪怕是小小的一次交火,。
叶荣秋得气闷,随手将报纸丢到一边。
老同学不来,他没有事可做,便胡乱地想起了心思。
他想起了自己第一次遇见黑狗的情形。
那是两个月前的一个晚上,他和朋友在火锅店里吃完火锅,走到楼下,他的脚夫拦住了他,示意他晚一点出去,因为门口有人正在闹事。
两分钟以后,外面的动静平息了,他在仆人的保护下出了茶馆,见外面令人惊心胆战的狼藉景象。
闹事的一共有六个人,其中五个人都如同烂肉一般躺在地上,满地都是血,有的人头脑还汨汨往外冒血,让他疑心这些人是否都已经死了。
只有一个人还站着,那人靠在墙上,一只手里提着一根沾满鲜血的钢棍,另一只手里捏着一根烟,时不时吸一口,然后长长地吐出一口烟。
仆人小心翼翼地护送着他走进那人所在的巷子,从那人面前走过的一瞬间,他侧目了那人一眼,这才发觉那人脸上身上也全都是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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