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脸除了雪白细腻的皮肤之外,没什么太大优点。
他五官里唯一出彩的是眼睛,眼角线条干净,蜜糖似的瞳孔,睫毛很长,像毛茸茸的睫毛帘子垂直盖到他浅色的眼珠上,有几分无辜的乖顺。
但他不爱笑,眼神有点冷淡,透着股丧丧的懒,看起来不太易接近。
他的面骨饱满,没有特别突出的锋利线条,山根线条流畅,人中偏短,胜在有一张半透明的果冻质感的粉色嘴唇,饱满可爱的唇型中和眼里的疏离凸显出了一种难得纯情初恋感。
一般这种脸型,等到了三十多岁也不太会显老。
汤与绵看着镜子里的人,不禁思索:是太大众脸了所以才不讨人喜欢吧。
汤与绵想起第一次见宋兜兜的时候——
对方穿着一条淡绿色的半身裙,如瀑般的发丝垂泄在半腰,亮眼的像从窗外飞进来的一只小孔雀。
他以为对方走错了寝室,正当要提醒,对方笑眯眯地看向他,一开口,汤与绵就愣住了。
“哈喽,我是你的新室友,宋离。
你也可以叫我兜兜,我更喜欢别人叫我兜兜。”
她好自信大方——汤与绵下意识想,以至于紧张到忽略了对方的男声,绷着身体僵硬道:“你、你好。”
“哈哈。”
宋兜兜摘下眼镜,露出得体的笑:“理科生都像你这么可爱吗。”
用“可爱”
形容男生并不像是什么好词,但他却因为这句话,第一次躲在卫生间照了近一分钟镜子,想知道自己到底可爱在哪里。
后来他发现,宋兜兜见了谁都喜欢用“可爱”
形容。
也不能怪宋兜兜,是他太认真了。
宋兜兜自称恋爱小天才,他擅长恋爱、失恋以及自我复原到再次恋爱的整套流程。
汤与绵觉得有必要向宋兜兜请教一下:怎么快速淡忘一个喜欢的人。
他不介意暗恋,但他介意暗恋一个有对象的人。
一念至此,汤与绵快速洗手,走出去,宋兜兜正对着镜子换装。
汤与绵坐在床尾,盯着宋兜兜漂亮的裙摆数秒,开口前尽量让语气表情轻松自然:“你今晚不回来了?”
“嗯,吃完晚饭我直接回租的房子住。”
宋兜兜对着镜子调整裙子,“反正已经查完寝了。”
汤与绵抿了抿唇,有些迟疑:“想问你一件事。”
宋兜兜从镜子里给他一个眼神:“?”
“噢,不是我想问。”
汤与绵这一刻的表情非常认真,甚至因为严肃眼睛都睁圆了,有种不太自然的用力感:“是我朋友想问你,他想问怎么可以快速忘掉一个喜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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