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弹了弹手指,细小的水珠四下飞溅,“其实这是个挺俗套的故事,你也要听?”
我双手握着拳砸在桌子上,坚定地,“要!”
“当年的穷小子现在衣锦归乡,想找回初恋女友,”
他慢慢伸过手,把我的拳头捏在手里,再轻轻地一指一指掰开,“挺庸俗的一个事儿,不是吗?”
果然是俗气 狗血无比,但,事情绝不仅止于此,“如果只是这么庸俗的事,你不会有这种表情。”
他手上的动作顿了顿,“我有什么表情?”
我耸耸肩,实话实说,“挺感慨,又很感动的样子。”
他像是吃惊似地抬头,旋即微笑,“你一直在看我。”
“不是看,是观察。”
他哧一声笑出来,“看就看了,还观察。”
我懒得和他耍贫,“接着说嘛,那眼镜兄这次回来是和他初恋情人旧情复燃的吗?”
“不可能。”
“为什么?”
“她已经结婚,也有了孩子。”
“啊,太无情了!”
与小说里的完全不一样啊,难道不该是痴痴地等待着情人衣锦还乡,再有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吗?“她怎么不等等呢?”
“他走时候让她等他,她等了足有五年。
不过,你知道的,一个从乡下来的大学生,在大城市已经是跌跌撞撞了,到了外面情况就更糟。”
林戬眼眸低垂,“你我就算是想象也想象不到到他当时的境遇。”
我隐约记起来,眼镜曾经提过他现在在澳门当医生,有一间自己的诊所。
这算是个不小的成就了吧,只是在这样的成就后面他到底付出了多少,真的只有他自己知道。
“那五年他们联系廖廖,后来几乎是完全断了。
熬不过,有很多事熬不过。
留在家乡的必须面对家庭与社会的压力,她没扛住。”
林戬的声音变得有些淡漠,“郝炯,以你的眼光看来,她做得对不对?”
我没想到这个狗血的故事中间还有这些个曲折,放在小言里这完全就是我最恨的BE坑爹结局,遇见这种坚持不了有事先跑的男女主,我就算合上了书还得记恨上几个月,提起来就得骂几声。
可真的在现实里遇到了这样的事,我反而没办法那么快意恩仇,“我,我……我觉得我没资格说她是对或是错。
但从你说的这些来看,我是能理解她的选择。
毕竟不是每一个女人都有足够的信心与耐性,何况还有一些意外的状况,我想当年她受到的压力也很大。
但是做出选择时固然是因为无可奈何,但决定一旦做下了,就得有承担后果的勇气。
我想眼镜兄会原谅她,接受她的解释。
而且……而且我看他们,好像还挺和谐的。”
说和谐是好听,瞎子都能觉察出他们余情未了,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借此契机再次熊熊燃烧起来。
“你不是想知道那晚他的朋友来找我是为了什么?”
林戬另一只手的手指点着桌面,迳自说道,“他问了我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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