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上行囊,小小的身躯背着一个麻布背包,里面装满了老酒鬼炼制的各种丹药。
作为医道天师,老酒鬼除了有强大的修为,还有一身惊人的医术。
这些丹药,有些能快补充玄气,有些能快愈合伤口,更有一些能够在关键时刻救命。
“秦哥哥,要不你还是把曦儿的空间灵镯带上吧,背个包包不方便的。”
“乖,哥哥不要,你这好东西戴在我手上,估计在无尽森源的驿站就被打劫了。
怀璧其罪啊。”
“那这个给你,这是我娘亲给我的护身玉佩,能够阻挡万法境巅峰强者一击。”
说着,小丫头就把脖子上的吊坠取了下来,眼神恳切。
“曦儿,这是你娘亲给你保命的,哥哥就更不能要了,而且老头子也不会随时随地在你身边,这个护身玉佩你老实戴好。”
见小丫头还要坚持,秦牧歌立马打断。
“别忘了,老头子可是给我准备了很多保命手段哦,况且小爷也不是好欺负的。”
“好了,曦儿,乖乖在家里等我。”
“嗯,秦哥哥,曦儿会想你的。”
“我也会想你的。”
……
日头下,一个小小的身影在山林中极而去,沿途惊起了只只飞禽。
全力奔跑,也是修炼的一种方式!
秦牧歌打算用这最直接的方式,奔跑到无尽森源,而这样的度,至少要花上十来天的时间才能达到。
毕竟,他没有魔兽强悍的身体和飞禽与生俱来的度。
“呼~”
吐了一口长长的粗气,秦牧歌慢慢放缓脚步,直到停在了一湾小溪旁。
放下背包,用溪水洗了一把脸,顺带着喝了几口,那种疲惫感才渐渐散去。
“听老头子说,翻过清风山脉再一路往西,就能到达目的地了。”
“按照我的脚程,十日能到,只不过这一路上的休息时间可就少咯。”
自叹一句,秦牧歌环顾了一下四周,准备就地取材,先解决今天晌午饭的问题。
只是在这清冷沉寂的深山老林,似乎没有太多的材料可以选择,毕竟飞禽不好捕,而这走兽貌似也没有现。
如今,只有眼前这条小溪了。
脱下衣裳裤子,秦牧歌一个鱼跃,跳进了溪水里,然后欢快的游来游去,一时间,竟忘了下水的目的。
“小流氓,这光天化日的,你在这里污染谁的眼睛?”
一道清冷的声音响起,惹得秦牧歌惊呼一声,连忙将身子没进水下,然后露出一个小脑袋,四处张望。
卧底特警杨浩,穿越成了大隋的秦王世子。此时,杨广还没有西征北伐,瓦岗寨还没有聚义而起,而流芳后世的大唐秦王李世民,还是个六七岁的孩子…身处异世,他让世袭高贵的门阀掌握生杀的权贵纷争天下的豪强,通通低下了头颅异族环伺,他大手一挥,画了一个大圆,...
哪有什么常胜无敌?哪有什么至强不败?这个世界没有谁能永恒第一,谁都可以被击败。包括我。我一直在等着那么一个人出现,击败我,告诉我,我的路,错了。只可惜,那个人到现在为止都还没有来。虚假的武道强大自身,打破人体极限,以血肉之躯硬抗子弹。真实的武道以生命磁场主宰星辰磁场,以人体小宇宙引动大宇宙力量,遨游星空,粉碎星球。...
投胎而来,成为被拐卖到山里的孩子,把养父母一家都克死之后,雪衣在村民们幸灾乐祸的表情下,用全部身家换了一间瓦房,两三鸡鸭以及几亩薄田。作为异世界的魔祖,两次量劫过后,雪衣彻底厌倦了打打杀杀。她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