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晨露喝了酒,思维有些跳脱,虽然没有醉,但因为是在稍微放松的环境里,话也多了起来:“你不是去过好几次动物园了吗?”
印象里甚至她都带过小时候薛谭进入动物园玩过。
“是的。”
薛谭点点头,“但是常看常新。”
她在成长,动物也在成长,每一次也动物们见面都是完全不一样的感受。
万晨霜小声嘟囔:“神经兮兮。”
家里人都知道薛谭喜欢动物,尤其在闲来无事时,能够盯着一只动物看上好久。
还记得从薛韵那里得知薛谭这个爱好后,万父本来打算买一只小猫,但是被薛韵阻止了,原因是薛谭还没有养育另外一个生命的能力。
正好没几天过年,万父带着一家五口人回向下老母亲家过年,那天下午薛谭盯着院子里的小鸡吃饭足足看了一下午。
当时把不懂事的万晨霜给笑坏了,自此薛谭在他眼里就多了个神经兮兮的标签。
薛谭对于万晨霜莫名其妙的敌意早已习惯。
薛韵不在,她沉默地望着窗外,并不参与万家人的说说笑笑。
黑色全部笼罩这座哪怕生活了十几年也依旧陌生的城市,彩色灯火通明的大楼被看不见的秋风推着向后跑,灯红酒绿的外面与阖家团圆的里面都与薛谭无关,她突然感觉有些寂寥。
回到家后,薛谭心情变得很低落,或许因为她本就是个多愁善感的女孩,夜晚更容易激发感性的一面。
万晨露望着刚刚从她身边经过的薛谭的背影,蓦然想到了晚风。
是山林间吹过小溪流带着湿意的晚风。
三个孩子都住在楼上,薛谭的房间在走廊的尽头,是最大的一间,有宽广的阳台和连同的书房与独立卫浴。
很没意思。
薛谭站在淋浴头下洗头时冒出来这个想法。
不是突如其来的,这是经常像一层薄雾笼罩在薛谭心头的感受。
因为是薄雾,其实很快就能够散去,自己又是在这方面很懒的人,不愿意刻意为了驱散那点令人开心不起来的薄雾去努力,于是只能默默忍受这名为“不开心”
的雾气,等到某一个契机——类似红日初升,驱散它。
和孟文霖交往就是契机之一。
不过显然,这个契机已经过时了,因为和孟文霖交往一段时间后,不过三四个月的时间,她又开始厌烦了。
厌烦这样平淡、一眼就望到了头的日子。
解决这种坏心情最好的办法就是——
“嘟嘟——”
电话铃声响了不过两声,那边就迅速接通:“喂,桃桃!
桃桃现在到家了吗?怎么突然打电话了呀?”
薛谭躺倒在床上,伸直胳膊把手机抬起来,她静静看着屏幕里帅气逼人的男朋友,“孟文霖,我想见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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