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47章(第1页)

>

那首领身边的属下叫他薛将军,或是薛大哥,就算有时候直呼他的名字,他也觉得挺好。

他主张人人平等,天下一家,从此有饭一起吃,有衣一起穿,有书一起读,再无高低贵贱之分,再无之以天下万民供养一人之事,这个天下将交由天下人来做主。

听起来好像还有点意思,不过不管以后这天下是要换成一个人做皇帝,还是让人人都能当上皇帝,齐暄宜毫不在意,他只把这些当做茶余饭后的笑谈,听过就忘。

行至沧州的时候,齐暄宜的身份又一次暴露,差点就死在乱箭之下,萧鹤拼了命救他出来,最后带他逃到一座荒岛上面。

齐暄宜其实是不怕死的,只要别让他死前遭到折磨,他怎么样都可以,当然最好是能让他在睡梦中无知无觉地死去。

可是萧鹤不让,他至今还记得在沧州城门下面,他双眼通红,瞠目欲裂,抓在他手腕上那只手用的力气之大仿佛要将他的骨头都捏碎。

他真搞不明白萧鹤的心里在想什么,萧鹤明明可以回去找他的未婚妻了,还跟在自己身边做什么。

齐暄宜闲来无事躺在山坡上面,身下是柔软的青草,他闭上眼睛,梦里都是花草的清香。

萧鹤虽然与他一起被困在荒岛上,但还是会用鸽子同外界传信,齐暄宜偶尔看到,也不去询问。

他在这里不缺吃穿,晚上还有萧鹤侍寝,岛上的日子与在关雎宫里的好像也没有太大的不同。

齐暄宜娇气,却并不难养,萧鹤在岛上盖起房子,打了秋千,又辟出一块菜田,春天里齐暄宜坐在秋千上,看他在菜园里播下一粒粒的种子;夏天他喜欢到河里捉鱼,萧鹤做了他又不吃,嫌弃刺多,萧鹤就把鱼刺一根一根挑出来;秋天里他满山满野地去找果子,那果子长得红彤彤的,咬上一口却是又酸又涩,齐暄宜五官皱成一团,吐着舌头;到了冬天,他便整日窝在被子里,直到第二年天气暖和了,才愿意出去活动活动。

齐暄宜兴致上来的时候,会搂住萧鹤的脖子,故意使坏似的在他耳边唤他夫君,不高兴了,就一个人坐在窗边,谁也不搭理,不过用一块糖就能哄好。

萧鹤说不清自己到底是怎样喜欢着他,只恨不得在自己的心上凿出一处洞来,把他藏在里面,从此天涯海角,都带着他。

或许这就是冥冥中缘法,从他们第一次相遇起就注定了今日,他们合该如此,永生永世都不分离。

又是一年的夏天,有白色的花落在齐暄宜的鼻尖上,他取下那花,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橙色的晚霞染遍了天空,河面泛起粼粼波光,越来越多的花被晚风吹落,纷纷扬扬。

“好漂亮啊,”

齐暄宜仰头望着那些飘下的花儿,感叹说,“像是要下雪了一样。”

他转头问萧鹤:“这是什么花?”

萧鹤说:“是白合欢”

,他顿了一顿,又BaN认真道,“你要是喜欢,以后出了岛,买了房子,我们在院中都种上。”

齐暄宜摇了摇头:“没有岛上的好看。”

皇宫的御花园里也有一株百年的合欢,不过不是白色的,到了春夏交接之际,粉红色的绒花铺满宫道,或许是太过寻常,齐暄宜从来都注意不到。

萧鹤笑道:“那以后每年的这个时候,我都带你回岛上看它们。”

齐暄宜看着萧鹤,觉得他真是天真,他是个亡国之君,看过历朝历代史书的人都知道,古往今来的亡国之君没一个有好下场。

“没有以后吧。”

他平静的说,既不觉得难过,也不觉得可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大国重器[快穿]

大国重器[快穿]

每日中午十二点更新下本预定奥运荣光天才空气动力学家许凌霄,因一次意外任务,开始穿梭进不同时空,成了爱而不得的苦情角色。命运的笔尖被她冷酷一划,从此踏上奔赴理想的征程,见证祖国在一穷二白列...

穿书后我成了丞相的炮灰前妻

穿书后我成了丞相的炮灰前妻

睡个觉而已,她竟是穿成了书中同名脑残女配男主的渣前妻,一朵怼天怼地的盛世白莲,而且还是正在私奔路上,既来之则安之,程宁宁表示她要抱紧相公大腿,逆转人生,做诰命夫人,绝不能落得被卖去花楼的下场。...

摸金:我当寻龙魁首那些年

摸金:我当寻龙魁首那些年

我叫陈平,祖上有钱有势。没人知道从爷爷那一辈起,我们家发家的秘诀就是靠着摸金倒斗得来的。不过九十年代初期,我爷和我爸摸了一次大墓,丢了一双手回来,那时候我们家开始洗白,并且勒令我这辈子不要在去碰这一行。于是,我在武功县开了一家专门倒腾古玩的寻龙古玩店,本以为安逸一辈子,却没想到,一枚摸金符的出现,让我重操旧业。而当我想再次金盆洗手,却惊骇的发现,我的一只脚已经踩进了这泥坑中,拔也拔不出来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