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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常回家看看(第1页)

梅时雨取了雪绸衣,临走之前,又给不化骨布置了另一项任务。

他让他种地。

一个人,种一千亩小麦。

播种、灌溉、除草,直到丰收,再把小麦磨成面粉。

既然他那么喜欢吃面食,那就自给自足,自力更生。

毋庸置疑,种地务农是一项粗活,但对不化骨来说,却精细得不得了。

他破坏力极强,一拳在大地上开出一道裂缝,小菜一碟。

但要是让他去复苏万物,养育生机,简直比让张飞去绣花还难受。

不化骨当场就翻脸了。

他抓着梅时雨的手腕,举过头顶,压在墙上。

他不让梅时雨离开。

梅时雨并没有反抗,淡淡道:“等你种好了麦子,磨好了面粉,我就给你做一碗阳春面……你最想吃这个了,不是吗?”

在他还是个满身绿毛的小僵尸的时候,日日夜夜缩在角落里剜肉刮骨,十几岁的少年,即便疼到抽搐晕厥,也一声不吭,异常反感梅时雨的靠近。

他在阴暗的角落里独自腐烂,对自己下手毫不留情,一刀比一刀更狠。

梅时雨只有在他意识不清的时候,才能上前为他换上崭新的雪绸,然后将他拥入怀中,元神化作青鸾鸟,施法减轻他的痛楚。

梅时雨一直以为,少年对他心怀怨憎,对自己的早夭难以释怀。

实际上,少年只是嫌弃自己一身污秽,不愿把那一袭白衣蹭脏。

梅时雨一丝不苟地给予少年应有的慰藉,陪着他度过许多个疼痛难忍的夜晚。

少年从来都不出声,他怕自己一张嘴,就是一声没用的嘶吼。

他在那个时候,就已经习惯用手指画字,把自己想说的话讲给梅时雨听。

讲的都是些无聊的小事。

他说他好想再吃一碗娘亲做的阳春面。

那是在他疼得死去活来的时候写下的一句胡话。

意识全无,他好像已经忘记,他的爹娘已经死了,又是怎么死的。

少年的手指剧烈颤抖,梅时雨差点没有辨认出他写了什么字。

一多半都是猜的。

次日他再向少年询问时,少年说什么都不愿意承认,甚至跟他闹了通脾气。

狗刨似的把整座竹舍都拆干净了。

小小年纪,很会撒野。

梅时雨站在一旁看着,什么话都没有说,更没有出手阻止。

当然,他也没有施法修复这间屋子。

晚上,俩人幕天席地坐在废墟里。

天空下起了小雨。

屋漏偏逢连夜雨,老天不长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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