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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再度进城(第2页)

他们与王正才的相遇,便是后者。

张文书说不明白其中的缘由,但能清晰感受到其中的情绪。

他特别幼小的时节,家里曾来过远方的客人。

据说是爷爷年轻时走江湖时,偶然碰见的,两人相处短暂,但很投缘,互报了家庭住址,相约今后探望。

然后十余年,山高路远,杳无音讯。

终于有一天,客人忙完家里的事,得了些空闲。

便背上干粮,骑着自行车,披星戴月,寻摸着大致的方向,一路打听,来探望自己的朋友。

所以他的到来,真是举家欢庆。

客人也不见外,与主人家一同吃喝,一同下地劳作。

待了六七日,这才告别离去。

张文书依稀记得,他们一家人送了又送,走出一里又一里。

他爷爷始终握着好朋友的手,直至挥手作别,看着那人骑着车的身影,渐远渐小,再也看不清。

他爷爷眼眶泛红,久久才转身回家。

人生没有几个十余年,他们也不知有一天,会有手机,会有高铁。

所以想的都是,经此一别,下次重逢,或许便又是十余年后了。

更或许,此生再无相见之日。

为了赴约,为了来看他爷爷。

那人要跨过许多座山,越过许多条河,经历风吹日晒,开无数次的口,向无数人打听,努力理解各种各样的方言,然后向一个并不确定的方向,一直骑行下去。

如果这十余年里,他们一家搬迁了呢?出事故了呢?改到别的村了呢?哪怕走错过一个路口,他们也许就会失之交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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