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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到这一天,他们在此地已经住了一年有余,叶嘉予的公寓一千两百尺,也就是一百多平米,在这个岛上尚且可以算是豪宅的尺寸,卧室只得一间,两人睡在一张床上,却可能好几天都说不上一句话。
嘉予几乎每天都要加班到半夜,到家的时候,隽岚已经睡了。
到了早上,如果有晨会,他七点钟不到就要出门,如果不用开会,就睡得晚一点,十点钟敲过才去上班。
所以,隽岚起床的时候,他不是已经走了,就是还没醒。
一开始,隽岚还会叫醒他说声再见,后来渐渐简化成一个告别的吻,再后来连吻也省了。
她一个人梳洗,穿衣,吃早饭,出门下楼,坐地铁到中环站,然后再走五分钟的路去上班。
她工作的地方在金融街,一间半大不小的咨询公司,亚太区的生意不多,总共不过一百来个职员,做些数据建模分析方面的事情。
办公室在三十一楼,坐在她对面的是部门助理,也就是整个办公室二十来个人合用的秘书,一个正宗的香港妇人,英文名字叫Fion,bullpen里的小职员当面背后全都尊称她一声菲姐。
一年前,隽岚刚入职的时候,菲姐当她是从大陆来讨生活的普通职员,只对她说些泛泛的客气话,后来知道她住的地方看得到香港公园和太平山,照广告上说的,是“城中难得的尊贵居所”
,便开始对她另眼相看,慢慢的话也多起来了,成天与她说些家长里短的事情,主题无非就是三个——儿子,老公,菲佣。
“小孩子啊,很麻烦的,等你有了就知道了。”
这样的话,菲姐几乎每天都要说一遍。
隽岚每次听到总是有些迷茫,她知道自己是早已经认定了嘉予的,潜意识里想当然的以为他们会一起度过一生,但那些有关结婚,建立家庭,生孩子的细节,她从来没有想过。
她对于幸福的定义朦胧而宽泛,只需要小小一方天地,有点风有点雨有点雪有点灿烂的阳光,好让她和嘉予在这伊甸园里做点爱做的事,就好像从前,他们在美东度过的那些日子,就行了。
而嘉予的理想就复杂远大的多了,大到她难以描摹掌控,远到未来的五年十年,近到每一天,可能都有详详细细的计划,时间紧张到不够用。
相形之下,隽岚的经历那么普通。
她跟嘉予是大学同学,比他低两届,毕业之后也去美国读过一年多的书,拿了硕士文凭,但那间学校的名字却是叫不响,每次人家问起来,她都要犹豫一下到底要不要说,免得被当成“克莱登大学”
的毕业生。
说到底,她去美国不是求学问,不是镀金,也不是沽名钓誉,只是为了叶嘉予,跟着他,和他在一起。
第二天,叶嘉予起的很早,隽岚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打好领带准备出门了。
隽岚猜他肯定没吃早饭,赶紧说:“昨晚炖了虫草瘦肉粥,我热一下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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