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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还是觉得纽约更适合我们,弗吉。”
更高一些的青年带着墨镜,手中不时探地的黑色盲人丈则表明了那副墨镜并非是主人想要耍酷,也不是碍于什么过晒的日光。
“两个完全不同的风格,但要想在纽约扎根可不容易,你总得给我个冒险的理由,朋友?”
“也许是因为哈德逊河太美丽了?”
马特轻声笑了出来,却在挚友弗吉怀疑的“如果你欣赏的到美景的话”
后,隐下了自己真正的顾虑。
哥谭的确会带给他们更好的发展,但为有罪的人辩护,让作恶者逍遥法外,却从来都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也不是自己成为律师的原因。
墨镜之下的眼神空洞而无光彩,马特的表情却生动而又温暖,“相信我,即便在纽约那个大都市,我们也能拥有自己的工作室。”
“当然,当然。”
弗吉揉了揉头发,叹气的抱怨,“地狱厨房的那间商业屋,想想你当时的表情,我就该猜到你很满意那儿……哦马特,当心!”
弗吉落后马特半步,眼尖的看见路口外疾步走过的灰衣青年,赶忙出声提醒他的好友。
然而比他的提醒还要更早些,马特便眉峰微竖,以一种常人难以做到的灵活身形微斜过身,侧迈半步,躲开了本应发生的碰撞。
“提醒的还算及时。”
马特挑了挑眉,仅用一句话便提前防止了好友产生疑问,可惜事件的另一位主角却并没有那么容易糊弄。
威尔逊打量着眼前的青年,他之前走得很快,但当拐角有人走出时想要躲开却极容易,然而就在他将要避开时,却敏锐地察觉到来人身体下意识的躲避。
西装下包裹的肌理冲满了力量,在不算明显的弧度中,威尔逊几乎能够肯定,对方就算没有受到过专业训练,比他远远不及,也定然拥远超常人的格斗水平与反射神经!
想要试一试对方,威尔逊便临时改了主意,结果也正如他所料。
看着错身而后之后渐渐远离的背影,他微眯起眼睛,“盲人?”
回忆着对方比明眼人还要精准的动作,他摇了摇头,很快否掉了自己。
不过这只是一个插曲,威尔逊甚至连对方姓甚名谁都不知晓,很快便将事情放下。
而等他钻进车里驶离大半个商业街区后,天色也已经彻底暗了下来。
路况越来越偏,只要穿过商业区的最后一点尾巴,威尔逊就能看到一篇广袤的市郊,再开不到半个小时,就能抵达自己买下的那座庄园了。
这么想着他又加了点油,打算在八点前赶回家。
然而就在此时,“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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