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上的颜色是那么的红!
“正好,也可以让那個格雷跟他道个歉。”
克洛温觉得好笑,这两个家伙,格雷显然就是那个没头脑。
之前杰克·威尔斯推荐他们加入的时候,只有格雷在场,克洛温对那个家伙印象还算不错,一个性格直爽、没什么心眼的汉子。
();() 格雷抱着朴素的“保境安民”
的想法,加入到了“小丑帮”
之中,参与了和“虎爪帮”
的战斗。
克洛温喜欢这种性格的人,简单易懂,他想要什么,会怎么做,都写在了脸上。
“倒也不用道歉,在街头上混的,这种事很常见。”
萨沙接了话,她并不觉得格雷需要去向崔斯特道歉。
“今天你接了个单子,差点害死了大家,明天他接了个单子,又差点害死了大家,是常有的事。
过程其实不重要,只要结果是好的就行,混这口饭吃的,都知道机遇总是伴随着危险。”
萨沙毕竟混过街头,对这种事情已经司空见惯。
倒是克洛温在这一点上,有那么点不接地气了,谁让他的出发点一开始就太高了呢?
不过嘛,克洛温擅长学习和举一反三,萨沙这么一说,他瞬间就理解了这种想法。
万变不离其宗,道理都是互通的。
这种事就和杰克·威尔斯拉着好兄弟V一起去偷荒坂赖宣的芯片一样,事情危险吗?
当然,就没有比这更危险的事了,但那又怎样呢?
混这口饭吃,想混出名堂,就必须要干危险的事,而且还必须得拉上自己信得过的好兄弟一起,办大事怎么能够少的了人手?
杰克·威尔斯是想要在”
夜之城”
混出名堂的,所以他就拉上了自己的好兄弟V一起去搏命。
V会怪他吗?不会,哪怕最后因此而死也不会。
崔斯特自然也不会,毕竟他们这次行动,结果还是赚了的,“虎爪帮”
被赶出了“歌舞伎区”
,他自己也会拿到自己应得的那份报酬,他也并没有被强迫加入“小丑帮”
。
不管怎么看,崔斯特都没有怪格雷的理由,反而他还应该感谢格雷带他赚了这一笔。
对于在街头上混饭吃的人来说,过程的艰辛并不重要,只要最后能把好处拿到手里就行,这是一条可以万能适用的“街头法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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