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上门的还想跑?”
甭管是溃兵还是盗匪,砍了全是军功!
桓容手下的私兵尚罢,押运军粮的老兵无不兴奋。
貌似不起眼的竹枪,竟能把鲜卑骑兵打成这样!
打了这么多年仗,还没捡过这样的便宜!
在他们眼中,面前的已经不是穷凶极恶的胡人,而是一枚枚闪亮的钱币,一匹匹漂亮的绢布,一斗斗能喂饱全家的粮食!
“杀!”
“杀啊!”
步卒战意爆发,抄起环首刀和长矛,带着狰狞的笑意,双眼赤红的冲向“战功”
。
面对这样一群红了眼的“疯子”
,鲜卑兵再凶狠也会腿脚发软。
和胡人有血仇的老兵最是勇猛,杀到刀刃卷起,刀身折断,干脆三五人一起抓住鲜卑兵的手脚,在惊恐的惨叫声,徒手结果了敌人的性命。
鲜血飞溅,晋兵满身满脸都是赤红。
“啊!”
盗匪最先崩溃,吓得瘫软在地,更有数人当场失禁。
鲜卑兵始终没放弃抵抗,其结果,都成了晋兵的刀下亡魂,被割下耳朵,成为日后上交的战功。
桓容被护在武车里,自始至终没有参与厮杀。
无论他手下的私兵还是新调来的步卒,都认为理所当然。
“府君这样神仙般的人物,压根不该做厮杀汉的事。”
“府君放心,这样的贼寇,来多少咱们杀多少!”
清理战场时,数名步卒一边割耳朵一边表示,没有桓府君,他们怎么能遇上这样的好事。
假如不是府君的马车足够显眼,运载的粮食数量多,哪能引来这么多的鲜卑人!
“要不是府君下令,没让咱们和左军一样去抢割麦子,压根就遇不上这些溃兵。”
丢开没了耳朵的鲜卑兵,步卒系紧口袋,面朝武车方向,笑得那叫一个憨厚。
不看背景,扛上锄头就是一个地道的农人。
桓容坐在车里,默默关上车窗。
所谓人不可貌相,古人诚不欺我。
运粮队同前锋军汇合,上报途中遇鲜卑兵,杀敌七百,三个前锋将军都是目瞪口呆,满脸不可置信。
“多少?”
“七百三十一人。”
典魁和钱实解开袋口,一地的耳朵就是证明!
刘牢之无语半晌,邓遐朱序面面相觑。
他们奔袭几百里,好不容易形成合围,以绝对优势的兵力碾压,鲜卑兵愣是冲开包围圈,跑得跟兔子一样,咬住尾巴都杀不了几个,反而损失不小。
桓容带着一千多人慢悠悠走在后边,却是一次就杀敌几百?
看着霞姿月韵、眉目俊秀的桓容,再瞅瞅一身血渍、满面尘土的同袍,刘牢之三人顿感憋屈。
难道杀敌也看脸?
这还能不能愉快的打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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