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一章 95年(第2页)

就算走了个碰面,也没啥人愿意跟他打招呼。

因为懒汉在农村是很被人看不起的。

何况陈凌这个懒汉,早就名声在外了,十里八乡谁不知道?

高中辍学后,这家伙也跟着人外出打过工。

先后做过保安、服务员、搬运工之类的工作,没有一个干得长久的。

就是因为他太懒了,吃不了苦。

每次干活都挑三拣四,重活累活不想干,夜班不想干,还经常偷懒,老是这样搞,哪个老板用他?

刚开始同村人还替他说好话,结果他好几次都不听劝,还连累好几个人丢了工作,后来就没人愿意搭理他了。

就这样,在外面混了没两个月,干啥啥不行,就灰溜溜的回村了。

他是家里的一根独苗苗,十岁时母亲走失后,就跟父亲相依为命。

老头儿疼他,舍不得打他骂他,除了叹气外,连重话都不肯说两句。

这就越发让他变本加厉,名声也越来越不好。

本来这样的人,在农村是讨不到媳妇的。

不过他父亲是县里的邮递员,有次往深山一个寨子里送信件的时候,救了一个采药人。

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每半年都要往深山里跑几次。

一来二去交情渐深,采药人为了报答救命恩情就想把女儿嫁过来。

那个时候,陈凌的父亲正为儿子的婚姻大事发愁呢,听到这话顿觉喜从天降,哪有不答应的道理?

其实这也是人家的寨子比陈凌所在的陈王庄还要偏僻,在更远的深山里,不知道陈凌什么德行。

不然的话,就算是报恩恐怕也得慎重考虑了。

“也是这混球运气好,有这样一个老子,要不然指定打光棍。”

陈凌走在青石板铺就的小道上,内心不由得想起自己的父亲。

不管是前世,还是这里,两位父亲在对待儿子上,都是倾尽了所有。

只可惜命都不大好,没享几天清福,就早早的过世了。

实在令人叹惋。

天色完全黑下来的时候,陈凌回到了现在的家,一个朴素的农家小院。

院子里有着压水井、葡萄架、梨树、桃树、鸡舍……

此时天色已黑,陈凌找到灯绳,把电灯拉开,准备做点晚饭。

早晨就出门了,在外面转了一天,中午都没吃饭,眼下早已饥肠辘辘。

只是刚要准备吃的,门口挂着的厚布门帘被撩开。

一个身材纤细的年轻女人,梳着麻花辫,胳膊上挎着长柄竹篮走了进来。

陈凌瞄了眼,竹篮里装着碳块。

现在是二月初,夜间气温还比较低,房里还烧着铁皮炉子取暖,不然晚上冷得没法睡。

所以每天做晚饭的时候,王素素都会趁着从后院窖里取菜的功夫,装上一竹篮子新碳,以备夜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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