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1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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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高中选择了艺术生这条道路?”

“对。”

“一个私人问题,在高三的学生作品展上,你当时的画叫什么名字?”

李欲青一愣,抬眸与霍庭易对视上,他的神色一如往常,看不出其它的想法。

李欲青总觉得不太对劲,怎么突然提到他的高中和那幅画,好像有什么情绪将要破土而出,但李欲青确信自己明明把喜欢藏得很好,不至于被发现。

“嗯?”

“...《月亮骨》。”

霍庭易点点头,没有很惊讶,他早已知道答案了。

“你听过我的广播是吗?”

“嗯。”

霍庭易沉默了几秒,忽然轻笑了一下,“虽然现在说有些迟,但还是谢谢那时候的你,我以为没有人听,也算给我点安慰了。”

李欲青感到有些不好意思,热意慢慢爬上他的脸颊,他很小声地说,像是自言自语:“不...是我该感谢你才是。”

很多个时刻,都是霍庭易的广播一直陪着李欲青,就好像每周五一见的老朋友,接纳他所有的情绪。

霍庭易没太听清楚,问他说了什么。

李欲青摇摇头,没继续说了。

画接近结尾,霍庭易问了最后两个问题,结束的时候李欲青把笔和本子还给对方。

霍庭易这才发觉他画的是手部的特写,就是怎么看怎么像自己的手。

因为他左手的腕骨处有一颗浅痣,这画上也有。

他之前没发现李欲青是一个观察这么细致的人,不过也在情理之中。

他感概:“其实挺羡慕你,把热爱当成职业,很厉害。”

他想到自己,想起他以前最感兴趣的时候并不是新闻传媒和记者,而是天文学。

霍庭易的父亲曾是有名的新闻学教授,对他寄予厚望,他们也都觉得他应该继续这条道路,填报志愿的时候他最想去的学校的第一志愿是天文,服从调剂是新闻。

很不巧,他没有录上天文学专业。

“不是的,”

李欲青轻声反驳道,“做一直喜欢的事,大家都能做到,把不太喜欢的事做好,那才是厉害。”

心境是不一样的,做不喜欢的事承受的痛苦比做喜欢的事要多一百倍,它需要更顽强的意志力,甚至可以说是一颗更强的心脏。

李欲青想说霍庭易很厉害,因为知道他高中非常喜欢天文,第一次在报纸上见到霍庭易的名字,他很震惊,然而他又明白,霍庭易做什么都会很优秀,即便不是他最喜欢的,他都能做好。

这才是他的厉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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