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远的一次,我们去了布拉佛斯。”
“从熊岛到布拉佛斯?你们疯了?”
丹妮再次震惊。
布拉佛斯其实距离北境非常近,直线距离的话...如果有飞机,从熊岛飞往布拉佛斯,大概3000公里。
呃,三千公里好像也有点远。
关键是熊岛与布拉佛斯隔着一个大陆和一个海峡,如果坐船,必须环绕维斯特洛大陆一圈。
大概......
实在太远,海况也非常复杂,很可能出现绕路的情况。
唯有一点可以肯定,航程百分百超过了一万公里,比从上海到洛杉矶更远。
乔拉为了老婆,真是把命都拿去拼了。
但这不是结束,乔拉还在继续讲述自己“燃烧生命”
的旅途。
“为了金钱,也因为琳妮丝希望再次得到爱与美的后冠——那对真正的王后也算至高荣耀,我继续参加比武大会,但奇迹不再,我竟再也没有赢过。
而每次落败,便意味着一匹战马和一套盔甲的损失,必须花钱赎回,或重置新品。”
丹妮好奇道:“一套铠甲,一匹骏马,大概多少钱?”
原本的丹妮莉丝混迹市井,知道普通食物与酒水的价格,却距离贵族的武器与驮马太远。
“一匹驯服的良马,至少一个金龙以上,我曾经的战马更好一些,平均下来大概三个金龙左右。
而好一点的全身铠大概4、5个金龙,我必须购买优良的铠甲。”
他郑重告诉丹妮,“对于我们这些家学渊源的骑士,对铠甲的熟悉度堪比对自己掌纹的了解。
一般情况下,我只需一眼便能看出对方铠甲的破绽——如果真有破绽的话。
同样的,我的对手也能看出我身上的破绽。
所以,我不能有太明显的破绽,不能用次品铠甲,否则在比斗过程中,我会有生命危险。
我不怕死,可因为铠甲问题死在一场贵族游戏中,那真是窝囊到极点的事。”
顿了顿,乔拉骑士语气复杂道:“我参加过多次比武大会,每一次都有骑士丧命,多是谋求财物与名声的自由骑手。
几乎没有一个大贵族的子弟死亡,因为没人能在骑枪比斗的规则下,突破他们身上的防御。”
如果丹妮看过一年多前在君临举行的‘首相的比武大会’,她就会对乔拉的话有更深刻的认识。
其中一场,蓝礼vs猎狗。
在高速对冲过程中,猎狗一枪捅在蓝礼胸口,让他直接从马鞍上倒飞出去,以来时的反方向飞了十多米远。
头盔上的小儿手腕粗的金鹿角都被他压断,结果怎么着?
人家屁事没有,拍拍屁股站起身,骚包地挥挥手,用得体的微笑回应周围观众的欢呼。
如果换一个人,胸口板甲薄一点,或者板甲后的内衬弹力不够缓冲凶猛的撞击力,那他不死也得内脏受损。
这个世界,如若脏腑受伤,人基本就废了。
“自由骑手与骑士有什么区别?”
她好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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