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冽不是不意外的,竟然是前度刘郎。
真是造化弄人,偌大都市,想遇见的人,未必如愿以偿;不想遇到的,却碰个正着。
微微颔首,晓冽不知道要说什么,你好?幸会?
晓冽垂眼吃冰淇淋,希望前男友够识趣,自行离去。
只是该人不识趣至极,非但没有离开之意,还在晓冽身边坐下,大有攀谈叙旧架势。
“很久不见,你过得好吗?”
看她穿一款如烟般淡雅的蓝色真丝短袖上衣,一条宽大黑色重磅丝麻混纺长裤,赤脚踩在沙滩上,一双黑色凉鞋静静地搁在一旁,素面朝天,短发齐耳,十分清爽悠闲模样。
教人看了,觉得心中舒服。
“托赖,一切均好。”
晓冽其实想一脚将此人踹开,可是风景抵好,她不想因此人坏了心情,煞了风景。
“晓冽,你还怪我吗?当年是我不好,贪图快活,没有考虑你的感受……”
偏偏此人不懂察颜观色,自作多情,似蚊虫般喋喋不休。
晓冽不禁想起仇猎。
一样大约三十出头年纪,一样穿西装,一样站出来见人,仇猎多么从容不迫,淡定自持,挥洒自如;眼前这个,则似蒸走样的面偶,又搁得久了,霉变发馊。
果然,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
当初自己不晓得是否猪油蒙心,还打算同此人天长地久一辈子。
这样一个言语乏味又不懂适可而止的男人!
“沈达仁!”
一声中气十足,威风八面的断喝,简直有张飞喝断当阳桥的气势。
晓冽只觉一阵醺风袭来,一名穿范思哲二线品牌韦尚时紧身花俏连身裙的女子已花蝴蝶般扑来,横眉竖目,满脸生寒,胖乎乎、肉扑扑的富贵手直直点往沈某脑门。
“我不过同姐妹淘多聊几句,你便跑到外头来勾搭不三不四的女人,你说,你把我放在哪里?!”
“我没有。”
沈某肥脸上肌肉抖动,急赤白脸分辩,“我出来透气,是她跑来找我攀谈。
老婆,我没有勾搭她。
她要身材没身材,要脸蛋没脸蛋,我哪会这么没眼光?”
“是吗?”
一身鸦片香水味的女子媚眼往晓冽身上转了一圈,狐疑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