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接着写道……
刑法之施,当以忠厚,刑法之要,在于慎刑。
忠厚者,仁心之也。
仁者爱人,故能以宽厚之心待民,不以苛酷之法伤民。
刑法之设,非为逞一时之威,而在于教民为善,使民有所畏而不敢为恶。
是以刑罚当轻则轻,当重则重,务使犯罪者知所悔改,而无辜者不受牵连。
《论语》云:“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若能以德化民,使民皆有忠厚之心,则刑法自可省而不用矣。
又《大学》云:“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
若能以仁心行法,以身作则,使民皆见贤思齐,则一国之民皆将趋于忠厚。
然慎刑者,非谓不刑,而是刑必当其罪,不轻不重。
夫刑轻不足以惩恶,刑重则易陷无辜。
故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明辨是非,以求慎刑。
再者,刑法之要,亦在于教化。
教化者,以道德化民,使民知善恶,明是非。
夫刑法虽严,然终非长久之计。
唯有教化深入人心,使民自觉向善,方能长治久安。
故当刑法与教化并行,相辅相成,以达治国,安民。
欲论刑法之道,当以公正、慎刑、教化为本。
愿诸君共勉之,以求刑法之完善,国家之长治久安。
“啧!
!”
“凑合吧!
!”
孙志高落笔最后一字,重新读了一遍。
这文章写的还不错啊!
先陈述刑法公正,再说仁厚,而因仁厚而慎刑法,最终再夹菜刑法为辅,教化为主的思想。
啧啧……
如此看来我孙志高亦有成为当世大家的潜质。
别的不管,这篇文章孙志高已然竭尽全力,而且对于他自己来说,还是挺满意的。
至于其他的……
那就不是他该考虑了,人力已尽,且看天意吧!
孙志高现在有种参加完考试,浑身放松的感觉,不管考的怎么样,总归考完了不是?
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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