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在雪地里的人影,双手摊开,一只手腕被他踩在脚下,另一只手腕则冒出汩汩鲜血,那血凝成了暗红色的血块,粘附在腕间,融入了雪堆里,一层一层,不停地、不停地被新涌的血冲刷。
在那种情况下,没有人活得下来的。
青涯手动了动,掌心摊开。
白皙,纤细,柔软,看起来毫无危险性。
就是这样一双手,取走了一条命。
青涯眼里蓄着的泪如断线的珠,一颗一颗砸了下来。
适可而止。
他忘记了。
他违背了这个原则。
当时明明有别的方式摆脱挟制,他偏偏选了最血腥的那个。
明明可以不杀人的。
那个时候他在想什么呢?
好像什么都没想。
不对,他想了。
他想活。
不管怎么样,他想活。
所以在生命受到威胁的那一刻,他几乎是下意识的,选择以最快的方式救自己的命。
以杀止杀,以命抵命。
那个时候,他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他居然就这么自然而然地、甚至感觉理所当然地,杀了一个人。
不管那个人做了多少错事,他的生命都不该由他来终结。
他应该被关进审讯室接受拷问,被正义制裁,而不是被他这么随随便便地弄死在雪地里。
如果那个人有迫不得已的苦衷,如果那个人身上还有值得利用的价值,有警方苦苦侦求的秘密……
那他岂不是做错事了?
要是当时他再冷静一点,再勇敢一点,是不是就不用手染血腥了?
青涯掐了掐手心。
有人曾对他说过,一旦手上沾了血,血腥气是不会轻易被洗掉的。
它会浸染你的灵魂,伴随你的生命。
如果没办法克制杀欲,那以后很可能就控制不了自己。
有的时候,人是没法察觉到内心深藏的阴暗的。
它不会时时冒头。
但它存在于人的思维里,存在于人的行为指令里。
脑海里偶尔会出现一些阴暗的想法,这无可厚非。
可长此以往,“一些”
,可能会变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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