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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怕我要脸。
呵呵。
然而我实在不是个要脸的人。
于是我就这样挣扎也没挣扎的跟了乔二。
乔二是个极好的金主,慷慨大方,平易近人,我跟他两年,他从未为难过我,连脾气也极少发。
又或许是因为,我这个情人配合得实在太好。
不止一个人对我于心不忍,劝阻我:“小沈,乔二不是良配,不要真的爱上他。
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我不过笑而不语。
如果他们看过我的履历,那么他们一定会知道,我其实是科班出身,演技备受师长称赞,如不是时运不济,如今早已是沈天王。
那不是爱,是职业道德。
乔二看上我,因为我长得像他爱的人。
那个人无法接受他,多年前已经出国。
这种剧情电视剧都不流行,我见怪不怪了。
我倒是比较稀奇,我同那个人有多像。
有天在乔二书房翻书,在一本书里翻到那个人的照片,不得不承认我们两个的确很像,起码有七分相似。
我怀疑我俩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弟——开玩笑的。
因为这件事,乔二对我发了脾气,他怪我乱翻他的东西,他让我滚出他的书房。
他说:“沈唯一,你不过是我花钱买来的,记住你的身份。”
我做出一个受伤的表情——就是静静的凝视着他的双眼,似有千言万语,但终于无言的转身离去。
其实我是很无所谓的,就他给我的那些钱,让我每天向他下跪高喊“万岁万岁万万岁”
也不是不可以的,何况听几句难听的话。
但这个时候是万万不能让乔二以为我无所谓。
果然第二天,乔二便将名下一份房产划给我,我很默契的收下,自此二人绝口不提这件事。
但我还是时不时的露出忧伤的神情。
我的一个师姐说得很好:对着一块儿猪头肉发愣只是发愣,但是对着一朵玫瑰花发愣就是忧郁。
鉴于我是个男人,我一般对着乔二送我的一只打火机发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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