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她只有一人,那是我向往的样子。
她的眼睛有浓浓的哀伤底色,那是我幻想自己成为的样子。
她依旧长成了一个美好的姑娘,也是我向往的样子。
喜欢阿衰,因为他总是很倒霉,想到有个比我还倒霉的人,我就会好受一点。
我不喜欢关注世界大事,那很枯燥。
我喜欢做体力劳动,因为不用动脑,很少人际往来。
我现抵御虚无,少看手机的方式就是多培养兴趣爱好比如我的扭扭,我的碟,我的棍子,我的花。
我很喜欢的一种氛围是,暴雪天,暖灯下,我躺在床上喝暖茶看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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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o24126,今日醒来953。
今天不困,三点才睡,结果十点被晃醒。
这一晚感觉没睡着,脑子里想上班的事感觉自己要死了。
醒来又内耗了一上午,终于决定还是在家摆烂写书,毕竟我是真的很喜欢写书啊。
如果上班,恶心不说,我没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又要内耗了。
也有人让我坚持,说我会苦尽甘来。
我也不晓得,但是我喜欢这种休闲的生活。
如果写作是我唯一的天赋,那还是要让它挥到极致了。
我不想第三次放弃我的花,也不想再回到那个讨厌的城市。
喜欢在微博碎碎念,一天能几十条,想说什么说什么,很自由。
我是走饭二号。
纯粹的热爱能坚持多久呢。
我想,在我这里,是一辈子。
好喜欢我的双截棍,虽然我还不会玩。
行李收起来,整洁很多,但不打算走。
也说不定的,再看吧。
就算去哈尔滨,也是不工作,顶多兼职。
我,一定会,自由的过完这一生,快快乐乐的。
几十年的时光如果是我用力挣来的,我不能就在悲观里过完。
那些触动我的,我会写出来给自己看。
我迟早会写,各种各样,光的女孩子,一定。
我真的级讨厌和他们有任何交集,真的很累很累。
真的太烦我爸,一天进来八百次,我就是想自己待着,为什么这么难。
看来还是得走,在家得疯。
可是出门,会死啊。
不会有永远的工作,我也不喜欢永远的工作,真他妈的两难。
我太生气了,我爸偷看我的本子,真是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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