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225章 情景小剧场(第4页)

仙樱(姑姑):(笑得一脸和善)我有吗?o( ̄︶ ̄)o

君遇(老大):(吞咽了一口口水)没,没有,仙樱姑姑最是和善了。

主持人:(迟疑)那,老二组?

池砚(老二):(果断)不!

我也拒绝。

墨痕(老二):(附和)对,没错。

主持人:(再次迟疑)那……

九队集体:别问了,都拒绝。

主持人:(妥协)那行吧!

不过我个人比较好奇,为什么叫你们老三呢?

老三组:(直勾勾盯着主持人)怎么?难不成叫小三!

主持人:(迟疑)那,你们为何叫小六?

小六组:(翻白眼)难道要叫老六!

那我就问一个大众都想知道的问题,你们在一起,不怕世俗的眼光吗?

老大组:世俗从来就不是评判对错的准则,法律才是。

法律都没有说我们错了,那我们何必在意世俗的眼光。

老二组:我们彼此相爱,家长都不曾反对,世俗算什么,又凭什么来指手画脚我们的人生!

老三组:我们待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过着属于我们的幸福生活,从未碍着别人什么,那别人又为何要来管着我们?

老四组:世俗好像从来就不是一个褒义词,一旦出现什么新奇的事物,世俗的第一反应从来都不是接受,而是排斥,既然世俗不好,我们为何要助长这种不好?

老五组:世俗没有权利去定义我们之间的感情,爱从来都不分性别,性别区分的,只是厕所。

小六组:世俗总认为这是一种病,可,爱一个人就是有病的话,这世间不就没有正常人了吗?

小七组:世俗的眼光总是带着偏见的,为了不受世俗的偏见而放弃所爱,是最愚蠢的行为!

小八组:若这都算不上天经地义,那什么才算?人喜欢人,这世界的爱本就稀缺,你我又何必拘泥于性别。

我们不要在黑暗中拥抱,我们要在阳光下热吻。

小九组:哪有什么断袖之癖,只不过想娶的人恰好是个少年;哪有什么百合之好,只不过想嫁的人恰好是个少女。

既然戒同所不合法,那是不是就说明,我们是合法的?

灵栀(姑姑):我家宝贝们没错,谁敢针对他们,我让那些人,都付出代价,我说到做到。

仙樱(姑姑):借用我在书中看到的一句话,法无明文规定为合法,所以他爱他,她爱她合法;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所以他爱他,她爱她不为罪。

世俗不是法律,谁都不能说他们的不是,爱一个人不是病,谁都不能说他们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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