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窗冬月光,灭烛解罗裳。
含笑帷帐里,举体兰蕙香。”
四句一出,席面上的三十人相视一笑,都不停地鼓起掌来,“兄长写出了心声,这也太妙了!”
“妙极!”
“老兄高才!”
“我愿称他为最强!”
刚才出诗那一位,还以为众人真的在夸赞他,朝着众人拱手,一一谢完才坐下。
“莺歌燕舞?哪里算得上大丈夫的志向?”
酒令可不管各人的起哄,酒席上她最大,直接斥责开来。
男人羞得满面通红,心里不禁诧异,“平日里,大家不都是这样写吗?”
崔薄言看出不妥来了。
王继教他的诗,都是清新自然一类。
读起来,使人心生对自然的向往之情。
换个说法,抒的是隐逸之志。
而刚才那人,以洞房花烛为志向,像是掉进了女人窝,算不得志向。
没多久,大家纷纷献诗,崔薄言也献了一。
酒令一一赏读,时而蹙眉,时而展笑,大概过了半个时辰,她才起身。
“诸位,我们一席,有两诗歌,请大家品鉴。”
酒令转头在背后的桌上埋头写下第一。
写毕!
小厮立即举了起来。
“别妻王氏:车马嘶嘶欲朝天,娇妻执手泪相连。
待上十二街前日,卷帘谁不看神仙。”
正是郑一松在五里亭外所写,今日他拿到了席上,用作自己抒志向的佳作。
“妙呀,进士之志,谁不向往?”
尽管此时是冬天,但说话人还是把扇子摇得飞快。
“唉!”
“唉!”
接连两声叹息,当是座中一个三举不中的老乡贡,他眼睛里已经溢满了泪水。
众人又赏读了几遍,便催促酒令念下一诗。
酒令道:“我们席上,这一是第一,但还有一,别有风格,读之,犹如漫步在乡间小道,有陶潜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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