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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一十七章 又让我想起来了我们被狼撵最后掉粪坑脱身那天(第1页)

贼配军也叫做发配充军,是作为一种刑罚形式在中国历史上的应用非常悠久,最早可以追溯到秦汉时期。

尽管那时还没有“充军”

这个特定名称,但已有类似的做法,即将罪犯发往边疆或偏远地区服兵役或从事劳动。

早一些记载的比如,秦始皇在位期间(公元前259年-公元前210年),就曾经将逃犯、赘婿、商人等发往边疆地区从事军事活动或屯垦。

随着历史的发展,这种刑罚形式逐渐规范化。

到了宋代和元代,发配充军开始作为一种正式的刑罚被创设,并在明代达到了高峰,正式纳入法律体系之中。

明清两代,发配充军成为了处理重罪犯的重要手段之一,特别是在补充边疆驻军力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清代继承并进一步完善了明代的发配充军制度,使之成为一套相对完整的法律体系。

对比他们这些人犯下的罪过,看电视剧什么的多数都是政治手段,多数都是演绎化居多。

对于李明达弄得这次大规模的充军而言,对大唐的社会稳定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精华吧。

拿生物链来说的话,正常的社会构成,他们的出现正常也不正常,合理也存在非合理。

反正李明达是为了自己社会的稍微清明一些,至于达到完整的净化那是不可能的。

犯罪这玩意在根本上去除不掉,除非是按照某些小说设定的来个集体升维度等等。

程咬金作为从乱世走出来的猛将,训练人自然是有一手,即使是训练成军时间不长,从队伍的行军做派来说也比以前的那些流寇组成的乱军强得多。

当然你让他们与大唐的精锐比较,那是差的十万八千里,对于二线三线的驻城守军对比还差不多。

行军队伍中,一个十人组成的小队里,传来絮絮叨叨的说话声音。

大哥,我们这次去西域能不能活着回来。

不知道

大哥我想我老家隔壁的梅儿了

你不是告诉我那是人家的媳妇了

只是与那厮订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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