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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地狱来客(第1页)

钱松沿着通风管道一间病房一间病房地找着,幸好这家医院的规模不大,在飞进第17个病房后,他终于找到简·福斯特了。

她的头发全掉光了,眼窝深陷,肤色灰白,钱松差点没认出来。

他飞到病床旁的患者信息卡边停下,这才确定了她的身份:

“201号床,简·福斯特,32岁,造血干细胞癌变Ⅲ期扩散。”

变成“蜜蜂人”

的钱松比苍蝇大不了多少,所以虚弱的简·福斯特并没有发现他。

病房里非常安静,除了心电监护器发出的“嘀嘀”

声,以及简·福斯特艰难的呼吸声之外,什么声音都没有。

钱松前世那会儿,网上有个“孤独等级排行榜”

,排名第一的就是“一个人去医院做手术”

病床上的这个女人也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孤独的手术了,现在,饱经摧残的她,依然孤身一人躺在床上,苟延残喘,太凄惨了。

钱松知道,雷神索尔是阿斯加德人,简·福斯特是地球人,一个拥有悠长的生命,另一个却只能活个匆匆几十年,就算简没有得癌症,就算他俩没分手,他们也不可能“白头偕老,天长地久”

换句话说,如果这个世界也有转世轮回的话,那简·福斯特就算再轮回几十次,雷神也依然还是如今这副模样。

可是即便如此,钱松还是很同情她,如果她没有遇到雷神,如果她没有和雷神恋爱,她就不会被以太粒子(现实宝石)入侵身体,就不会得癌症,就应该端坐在天文实验室里,用天文望远镜仰望星空,就应该和一个正常的地球男人相爱相知,享受幸福……

所以,钱松打算救她。

广结善缘嘛,要的就是雪中送炭,不是吗?

钱松目前有两种方法治好她的癌症。

让简·福斯特吃一口他的紫薯肉。

把“血清”

叫过来,分裂出一个被净化过的共生体,让共生体以共生的方式,吞噬掉她体内全部的癌细胞,并且治好因癌症扩散引发的一切并发症。

第一个方法现在就能实现,毕竟钱松现在已经是【妖灵】之境了,他的薯肉就算没有“唐僧肉”

或者“蟠桃”

那么夸张,可区区癌症,还是能够治愈的。

可是,吃了他的紫薯肉,会有一个必然的后遗症——成为钱松的“妖仆”

钱松已经有一只妖仆了,那就是在东非大草原上,为他的本体守阵的那只蜜獾。

所谓的“妖仆”

,其实就和传说中吸血鬼亲王的“血奴”

一样——不能违抗钱松的任何意志,百分百的忠心耿耿、肝脑涂地。

钱松对挖别人墙角、给别人戴绿帽没兴趣,他又不是那种从小缺爱的“黑深残”

小说里的男主,非要靠掠夺折磨别人来获得成就感。

再说了,他是来结善缘的,不是来结仇的,所以说,他选择第二个方法。

……………………

钱松刚通过在“血清”

体内植入的“绿针”

通知血清过来,正打算现身,好好卖弄一番人情,就在这时,病房里的灯光突然像接触不良一样,忽明忽暗地闪烁起来,病床旁心电监护器的屏幕也剧烈抖动起来,还发出了“滋滋滋”

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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