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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两个傻子(第1页)

大夏龙雀是新得的,无论长短轻重厚薄,都还并不趁手。

不经过各种磨炼,如何如臂使指?

赵长河仿佛不知道龙雀示警,马不停蹄,一路飞驰。

一道剑气从右侧骤然袭来。

赵长河身形忽地一矮,镫里藏身,那刺客已经从马上掠过。

一柄阔刀悄无声息地往上立起。

踏雪乌骓在月下飞驰老远,身后才“砰”

地一声,掉下两截尸身。

谁说这样的阔刀只能狂扫?

希望抵达剑湖之时,马如腿脚,刀如臂膀。

半个月后。

赵长河坐在溪边喝水喂马,低头看着溪水中自己的倒影。

胡子又拉渣一大圈了,崔家送的武士劲装也已经又有了好几处破口,乌雅黑亮的毛也脏灰灰的,从刚离崔家时带点怒马鲜衣别人还以为是什么公子的味儿,再度彻底沦为草莽。

被自己晃点一圈后,这半个月来的厮杀并不算很频繁,看上去远不如护送崔元央之时那么激烈辛苦。

但这次路远,总战斗次数反倒比那次更多了许多,而且这次怕泄露行踪,不再是上次突围游击的模式,遇到敌人全是杀了,时不时都要以寡敌众还务求不能放跑了人,实在艰难。

这世道真是傻缺,动不动都说“相隔千里”

“千里之遥”

,没个标准数。

实际细算之下,送崔元央回家最多不会超过五百里,这边去剑湖起码两千里以上,都快从河北到江北了,再加上绕了路,更是远得离谱。

还好时间算是宽裕,不然因为这种原因迟到,真特么丢人。

见到韩无病,第一句话必须是:谁他妈告诉你两千里也叫千里的?

这次千里……哦,两千里奔波,顶着一路风雨,顶着围追堵截,只为履行一侗比武约定,不知道外人眼里怎么看,会不会认为这是傻缺,可赵长河自己心中却很是舒服。

提起酒壶坐在溪边喝着酒,心中不自觉地就想起岳红翎,或许也只有她会说一声“该当如此”

,而迟迟与央央都还真未必。

还有一个更高兴的是大夏龙雀。

原本被崔文璩处理过,龙雀的杀气不外溢,刀身也遮掩得不再光亮锋锐,有点古锈,看着挺丑的。

结果这些天厮杀,龙雀饮血,那锈迹开始暗红,色泽蜿蜒刀身,反倒又凝成了形似朱雀展翅的暗色花纹,从锈迹斑斑的低调感觉又变成了“古拙沧桑”

,反正就是怎么都不能容许自己变得难看似的。

赵长河颇有些哭笑不得,倒也没打算再去遮掩。

神器有灵,虽不是生命,也该尊重才是。

这些天的磨合,与龙雀越发亲和了,对刀本身的掌控也越来越熟悉轻巧。

谁都以为这么厚重的一把阔刀必然迟钝,甚至必须双手挥舞,就像当年梦中一样然而……

赵长河单手提刀,随意往下巴抹去,踏雪乌骓惊恐地瞪大了眼睛。

几簇胡须掉落,下巴刮得干干净净,显出秒到毫巅的掌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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