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过一段向上的长楼梯,才到了可以俯视江面的近水平台,地面铺着灰色的地砖,沿岸则是刷着白漆的铸铁栏杆,我眼睛所到之处俱是人潮汹涌,熙来攘往,声浪顿时扑来,有穿红衣的小贩拉住我,先生拍照不?我没好气的摇摇头,我可一点兴致也没有。
我走到平台的边缘处,站在栏杆边,拍照留念的游人络绎不绝,他们用壮丽的陆家嘴作为背景,定格自己的记忆。
我耐心的等待,不想用撒骨灰这破事焚琴煮鹤,破坏人们的心情。
一拨又一拨留影的人,我足足等了八拨,这栏杆总算能休息一会,我见缝插针的打开报纸,再打开垃圾袋,把“胡鹏”
掏出来。
我伸出手臂,将碗底反转,那惨白色的骨灰腾起一团白雾,洋洋洒洒的落进江里,江风太大,将一些骨灰吹了回来,粘在我的衣服和裤子上,我心想,胡鹏,碰到我,也算是你上辈子修来的福分,还能让你躺在魔都的母亲河里安眠。
要是有下辈子,做个好人吧。
我一手拿着空荡荡的碗,另一只手拍打着身上粘到的骨灰,正弯着腰拍我的裤子,就看见一双黑皮鞋出现在我视野里,那皮鞋擦的锃光瓦亮,皮鞋上边是黑色的裤子,裤线烫的笔直,简直可以用来削苹果。
我抬起头来看,心里顿时咯噔一下。
对面那人双手背在背后,挺胸叠肚,两脚八字打开的站立着,威风凛凛,他咳嗽了两声。
对面这人的制服似乎有些不太合体,硕大的肚子简直要将制服撑破,帽子也带的有点歪,裤子固然烫的一丝不苟,却有些短,裤脚高高的吊着,露出白色的袜子,袖子也短了一截,我都不知道他是怎么把自己塞进去的。
这人长着一张满是横肉的大脸,红光满面,脸上坑坑洼洼,显然是青春痘的后遗症,因为帽子的关系,看不出他的发型。
我看着他,他看着我。
“你在干什么?”
他先声夺人,厉声问我,打破了微妙的气氛。
他嘴里有酒臭直扑过来,我皱起眉头。
“没干嘛……”
我气定神闲,既不能逃,也不能慌。
“没干嘛,你在洒骨灰!
那碗就是证据!”
他瞪起眼睛,指着我左手的空碗,一副人赃俱获的表情,这准是盯了我半天,不然这人潮汹涌,他又怎么在游人的重重阻隔间,看到我完成这个过程,从头到尾也就是一分钟不到的时间。
“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这里是外滩!
你有没有搞错啊!
你就往里面撒骨灰!
自来水厂要从这里取水的!
你居然往里面撒骨灰!”
他手舞足蹈,脸红脖子粗的大声痛斥我,脸上的肉和硕大的肚子保持着同样的韵律在颤抖。
渐渐就有人群围上来围观,成环状包围了我们,大家或议论纷纷,或指指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