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婉茹开着车,几乎在市区绕了一圈,始终没有甩掉车后跟踪的出租车。
她开着车观察着路上的行人与车辆,对这个城市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随着时代的脚步,各行各业都在蓬勃发展,这里也是接受新鲜事物的前沿。
虽然它曾经经历过一次次战火的洗礼,可是仍然不能阻止很多怀揣发财梦的人涌入。
无论是风声鹤唳,群魔乱舞的时代,还是如今社会和谐进步的时代,这个城市永远不缺淘金者,投机分子与扎实肯干的人存在。
尤其是在战争年代的地下工作者,虽然也有兄弟阋于墙的时候,为了保家卫国,也能联合起来外御其侮。
假如自己生在那个时代,也不会任人宰割的,说不定还真会成为一位行侠仗义的大侠,或者是成为地下战线上的一员。
正当我们的张大小姐脑洞大开,跨度有点大的时刻,车子已经来到酒店的停车场。
她在下车前先观察一下四周,而后迅速地把三份金条,全都放进后备厢的皮垫下面,又用装着石子的编织袋压在上面,然后把石子抓进自己背的背包里,脸上浮现出玩味的微笑。
心里还得意地在想,既然你想玩,本大小姐就让你们‘狗咬尿泡空欢喜一场。
’
直到装了接近八九斤的样子后,她关上了后备箱,背上有点沉重的背包,朝着酒店大厅走来。
走进酒店大厅。
没想到,他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眼镜男。
此时,他不但换了一身衣服,眼镜也换了一副黑框的,正坐在沙发上装着等人的样子看报纸。
张婉茹嘴角微翘,心想,小样,本大小姐只要用心去观察,你就是孙猴子也会看穿你的七十二变化。
她装作不经意地走过他的身边,看向去就是个奶油小生的模样,白皙的皮肤,瓜子脸,五官端正却有一双贼溜溜的三角眼,小眼珠子还叽里咕噜地转个不停。
他还以为自己掩饰得很好,其实自从在金店里时,张婉茹就开始关注他了,因为他与那里的工作人员的表情不一样。
他肯定是个梁上君子,去那里是寻找目标的。
张婉茹去柜台说明了预定的房间,取了房间钥匙后,直接来到餐厅,要了一份炒辣子鸡,一份鲳鱼,又要了一碗米饭。
不紧不慢地吃着,装着很随意地观察着周围,所有的人没有什么异样,唯独那个眼镜男不时朝她看过来。
张婉茹吃好后乘电梯上到十二楼,找到了自己的房间。
随后把背包放在床头的枕头边。
拉上窗帘,去卫生间冲了个澡,没有换睡衣,直接上床倒头就睡。
她心中早就有了算计。
在十一点以前,眼镜男是不会有任何动作。
自己要养足精神,到了下半夜就准备捉妖。
最好这家伙能知难而退,如果不识相,本大小姐勉为其难就好好教训一下这个倒霉孩子,让他长长记性,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想打劫就打劫的。
正像张婉茹预料的一样,就在十二点时,房间的门被敲响了几下。
张婉茹立马惊醒,知道这是在投石问路,她笃定此时眼镜男正把耳朵贴在门外倾听屋内的动静。
她想到了一出戏,叫做三岔路口。
她光着脚翻身起床,就在门口处放上了水杯子,里面还有半杯水。
不记得是从什么书上看过,小偷往往在进屋行窃时,看到主人做了防盗布置,他能化解后还偷盗物品,会更加有成就感,心里更会放松警惕。
其实这是主人与小偷理解的误区。
小偷的理解是主人做了布置就会放心地睡大觉了。
而小偷却认为只要解除主人的布置,就平安无事了。
今天张大小姐的就给眼镜男好好上一课,还有人会反其道而行之的。
张婉茹搬了一个凳子坐在黑暗里,手里握着三个滑溜的石子。
闭目静心专注地倾听门外的动静。
诡秘之主同人。一个外神在地球的卧底生活。作者为爱发电,放飞自我,详情内容可见第一章。...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一场意外竟让秦宁拥有了驾驭雷电的能力,他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场案件竟然牵扯出异能组,秦宁加入异能组后在一次执行任务中身受重伤,源力受损变为没有异能的普通人,可是却机缘巧合的得到了一个宝贝,看秦宁维护世间正义,对恶人雷霆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