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哪里?”
张小宝觉得难以置信。
毕竟这玩意儿是自己有一次晚上失眠,闲来无事写出来的东西。
拿到大诗仙李白面前,不过是班门弄斧。
他不嘲笑自己就算了,反而还夸自己,这是他张小宝万万没有想到的,所以他很不自信地问李白道。
李白听完张小宝的话,作沉思状缓缓开口:“高僧第一句写景,应该是交待了故事背景。
那是一个寒风刺骨的黑夜,你感觉到猛烈的寒风就如一把出鞘的利剑架在脖子上,刺骨的冰冷不时地摧残着你的身体和心理,让你万分难受。
它又像是凶恶的苍龙,张牙舞爪地恐吓你、摧残你的身心。
而后你被一路追杀至一处深不见底的悬崖边上,看着下方似魔鬼般疯狂舞蹈的张牙舞爪的黑暗,看着它不停疯狂扭动的身姿,感觉它好像要随时将你吞没一样,而且还不停地发出‘桀桀桀’的笑声。
这一句运用拟人的修辞手法,描写了环境的极端恶劣。
而且对仗工整、语句通顺、耐人寻味、深入人心,让人身临其境。
况且虚实结合,一部分是你的真实经历,一部分是你想象空间。”
说完,李白顿了一下。
随后又是仰头灌入一大口酒后,他扭头看了看张小宝的方向,甩手便将酒葫芦扔在了张小宝的面前,示意他也来上一口。
张小宝伸手接过酒葫芦,本来还有点儿嫌弃李白的口水,但一想到气氛都烘托到了这儿了,不喝的话也太过折了兴致,便仰头饮了一口。
毕竟——酒逢知己千杯少嘛。
();() 见他痛饮一口,李白继续品鉴:“这第二句,话锋一转,与第一句对比鲜明,交待了人物此刻状态。
将读者从第一句中误以为你身处室外的想法纠正过来,表明了你身处室内,而且失眠了。
你大概率是坐在窗前,听着窗外呼啸而过的狂风,不停地敲着手中的棋子,一次又一次地点亮被吹灭的灯盏。
一明一暗中你仿佛无所事事,又好像心事重重。
且根据你所说昼夜混淆无更迭,可见你维持这种状态已有多时,且最近都应该心神不宁。
只不过这种情绪在这个寒风刺骨的深夜被无限地放大和延伸,更加清晰地让你的寝食难安表现了出来。
这让人不禁猜想,你到底在忧虑些什么?是人生的无常?还是仕途的失意或是情感的纠葛?
这一句代入读者情绪,引发思考,激发读者热情。
该句与第一句呼应,借景引物,以物喻情,情景交融,完全将读者代入其中。”
说完这句,李白从张小宝手中接过酒葫芦,仰头又是一大口。
喝完之后他豪迈地一揩嘴角,又继续他的评述:“这最后两句堪称神来之笔,用一种抽象的表达方式,让读者感到眼前一亮。
按理说梦话应该是被你听到的,而不是看到的,但你却用了一个看字。
初读只觉诧异,但仔细一想,你听到了他的梦话……
这呓语之人是谁?
是你的妻子?朋友?孩童?父母?亦或是一只鹦鹉?
但那其实都不重要,不管是谁在呓语,他的梦中都应该是一副碧海蓝天的风和日丽景象。
而且他还在与寄居蟹玩耍,就说明他很开心、很幸福、很放松。
而你也感受到了他的快乐和无忧无虑,恍惚间你仿佛也同他一样,置身于这天地一体一色的碧海蓝天之下。
所以你用了一个看字,更彰显出你的思维之广博和你此刻的心情之愉悦,也彰显出你对文字的把握和应用能力之高超,同时也彰显了你的不世俗和大胆而狂热的想法和行动,是个极致的浪漫诗作家。
上辈子在一线大城市享受007福报,她没秃,没变强。在工作六年后,才攒够一套小窝的首付。等着款贷好,房买到,然后她穿了。贾氏名门,簪缨世家。哪怕她穿成庶女,照样能够躺平享受,过上吃吃喝喝的幸福日子。直到皇...
多结局这是一个可可爱爱没有脑袋的霍格沃兹挂寡王的故事,全家都是穿越者,buff叠了百来代,安妮帕尼克直呼好家伙橘光同名重申重新回归,存文处,全文免费,不喜绕道。在这个穿越为家常便饭的时代...
作为捕蛇者,许应一直老老实实勤恳本分,直到这一天,他捉到一条不一样的蛇三月初一,神州大地,处处香火袅袅,守护着各个村落乡镇城郭州郡的神像纷纷苏醒,享受黎民百姓的祭祀。然而,从这一天开始,天下已乱。本书又名九九六修仙零零七也修真内卷卷到死谁TM也别想飞升好坑坑大坑深扶我起来三十五岁那年,我的福报来了及许大妖王现形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