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二嘛——”
李白越作略作思量:“这山中弃君,可看作高僧自己。
你说遇见了那只被丢弃的老虎,其实高僧在以老虎自喻,将自己比作那山中野王。
从小便孤身一人,经历了幼时的困苦,也经历过儿时的欢乐。
慢慢的,你忘记了自己纯朴善良的本性,迷失了自己。
你开始变得手段狠辣,做事不择手段。
但你又十分矛盾,不想丢掉那个曾经天真烂漫的自己。
于是乎,每次做完违心的事情之后,你都会躲起来一个人消化悲伤情绪。
仿佛这样你就可以逃过良心的谴责。
但你深深地明白,自己终究是回不去了。
手下的杀孽太重!
有些事情一旦开了头,就没有回头路!
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你终于彻底丢失了曾经那个善良纯朴的自己,与他分道扬镳。
诗中的所述行人,便是高僧你自己。
而那弃君,也是高僧你自己。
只不过是两个不同时期、不同心境历程的同一个人。
其实每个人都要经历同样的阶段——看山是山,看山不是山,看山还是山。
你当前正处于第二个阶段。
之前你一直以为这世间应该是浪漫而美好的,但后来你的种种遭遇和经历让你明白——
如果一直天真下去,你就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任何东西,甚至会一无所获。
时间一久,你就觉得自己像个傻子一样被人摆弄于股掌之间。
所以你升华了——
这时,你心中的某种意识开始觉醒。
你对自己有了要求,对未来生活有了要求。
但你深知要得到它,就必须摒弃那个曾经天真的自己。
于是,在经历了一番纠结之后,你终是妥协了。
这个时候你发现——当你开始使用手段去得到你想要的,你就会比之前那个自己活得更加舒服,更加滋润。
于你而言——便是长行饮血啸狂狷。
终于,在你得到了一些东西的时候,你就会用大声的吼叫,来发泄自己的痛快与酣畅淋漓。
同时也用这种方式、来祭奠那个已经回不去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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