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又调任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任县令,为人正直,执法严明,为百姓做了不少有益的事。
比如,在任期内王安石曾经组织民工修堤堰,挖陂塘,改善农田水利灌溉,便利交通。
在青黄不接时,将官库中的储粮低息贷给农户,解决百姓度荒困难(注意了,这种成功案例给了王安石推行新法的底气,是新法推行的滥觞与渊薮)。
();() 嘉佑三年(105,改任三司度支判官的王安石向朝廷提交了《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法度必须改革,以求其能“合于当世之变”
,要求改变北宋“积贫积弱”
的局面,抑制大官僚、大地主的兼并和特权,推行富国强兵政策。
王安石认为变法的先决条件是培养人才,因此王安石改革科举制度,改革取士。
废明经,设明法科。
进士科不考诗赋考时务策,整顿太学,唯才是举,培养经世致用的人才。
宋神宗继位,起用王安石为江宁知府,随即又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为摆脱宋王朝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危机以及辽、西夏不断侵扰的困境,1068年,神宗召王安石“越次入对”
,王安石即上书主张变法。
次年任参知政事,主持变法。
为指导变法的实施,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物色了一批拥护变法的官员参与制订新法。
说到苏轼的政敌,最难措辞的莫过于王安石了,然而事实上又绝对无法回避王安石,因为两人不但分属两个政治营垒,又是上下级关系,而且彼此之间还有纠缠不清的私人恩怨。
王安石去世后,中书舍人苏轼为其撰《王安石赠太傅》的“制词”
,足见关系的不一般。
苏轼一入仕途就陷入了新旧党争,他的父亲和弟弟、他敬爱的朝中元老、他的亲朋好友,几乎无一不是站在旧党一边的。
当然,更重要的是苏轼本人的政治观念与新法南辕北辙,他的学术思想也与新学格格不入,忠鲠谠直的他不可能违心地对方兴未艾的新政沉默不言,他势必要成为新党的政敌,也势必要与新党党魁王安石发生冲突。
苏洵也与王安石素不相协,嘉祐年间苏洵以文章名动京师,王安石却未有一言褒奖。
王安石的母亲去世,朝中大臣纷纷前去吊唁,苏洵独不前往(有个性)。
其实,苏轼起初对其父写《辨奸论》是不以为然的,认为有些话说得太过分。
苏轼对王安石的文才也非常赞赏,曾称道王安石所撰的《英宗实录》为本朝史书中写得最好的。
但是苏轼对王安石好为大言诡论的行为非常不满,曾在祭刘敞的祭文中予以讥刺。
熙宁二年(1069),苏轼上疏论贡举之法不当轻改,神宗非常重视,当天就予接见,然后又想让苏轼修中书条例,王安石阻拦并力荐吕惠卿。
同年,苏轼为国子监举人考官,策题以历史上君主独断或兴或亡之事为问,王安石大为不悦。
神宗又想让东坡修起居注,王安石却说苏轼不是“可奖之人”
。
神宗说苏轼文学出众,为人亦平静,司马光、韩维等大臣都称道之。
王安石回答说苏轼是“邪险之人”
,还说1066年苏轼遭父丧时,韩琦等赠送赙金不受,却利用运丧的官船贩卖苏木入蜀,还说此事是人所共知,所以苏轼虽有才智和名望,但只能当个通判,不可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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