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稳定国家秩序,这一方面属于军事措施。
巩固国家秩序和整顿、加强军队的措施,有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以及建立军器监等。
8.将兵法
将兵法是兵制改革,就是把禁军的厢、军、营、都四级编制,改为将、部、队三级编制,这样可以有效缓解“将不知兵、兵不识将”
的弊端。
作为“强兵”
的措施,王安石一方面精简军队,裁汰老弱,合并军营,另一方面实行将兵法。
整顿厢军及禁军,规定士兵五十岁后必须退役。
测试士兵,禁军不合格者改为厢军,厢军不合格者改为民籍。
自熙宁七年始,在北方挑选武艺较高、作战经验较多的武官专掌训练。
将兵法的实行,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兵,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
废除北宋初年定立的更戍法,用逐渐推广的办法,把各路的驻军分为若干单位,每单位置将与副将一人,专门负责本单位军队的训练,以提高军队素质。
由此,也造就了一批“百战骁勇”
之师,以至后来宋军对西夏战争中,屡屡出现以少胜多的战例,竟然出现了以“不满千人,却贼数万”
的非常战绩。
王安石全面整顿军队,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效果,大宋军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
因为,大宋军事力量增强,人猛马壮刀枪锋利,使得长期欺负大宋的北辽,也心生畏惧大宋一转身,从被人欺负而变成了准备欺负别人。
这种转变,是建宋以来百年所未有过的故事。
9.保甲法
熙宁三年颁行。
将乡村民户加以编制,十家为一保,民户家有两丁以上抽一丁为保丁,农闲时集中,接受军事训练。
各地农村住户,不论主户或客户,每十家(后改为五家)组成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
凡家有两丁以上的,出一人为保丁。
农闲时集合保丁,进行军训。
夜间轮差巡查,维持治安。
保甲法既可以使各地壮丁接受军训,与正规军相参为用,以节省国家的大量军费,又可以建立严密的治安网,把各地人民按照保甲编制起来,以便稳定国家秩序。
保甲法的目的是防止农民的反抗,并节省军费。
其虽然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但也受到了保守派的猛烈攻击。
();() 保甲法实行的本意是为了防止农民起义,加强管理,顺便减少国家军费开支,为国家培养一群具有一定防御能力甚至便利国家的军事力量,但是在后期施行上,保甲法却遇到了很多难题,最后连农民都唾弃这种法令了。
原因就在于国家的过度施行,保甲法加强了君主专制,给皇权一定的保障,还训练了一批军事力量,但是忽略了百姓的感受。
10.保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