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杭州通判一职,苏轼私底下也在盘算,只要能离开死气沉沉的衙门,离开王安石当局的职权范围就行。
何况,杭州也是一个好似天堂的所在。
诏命下达后,苏轼一家开始准备搬家,先去宛丘(即今天的淮阳县,古时又称陈州,位于河南省东部的周口市)苏辙那里住上四五十天,等天气凉爽后在动身前去杭州赴任。
苏辙此时正在陈州当教授,不是今天吐槽的所谓“叫兽”
,而是地方教育机关的管理人员。
虽然说宋代对官吏赴任的时限有着明确的规定,比如说为了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正常的权力交接,规定诸府诸路的到任时限,逾期违限将会被惩罚。
诸位官员,限满不至者,有“一日笞十,十日加一等,罪止徒一年”
。
此外,为了防止官员假借生病拖延赴任,还专门制定了监督机制。
但是,在实际的操作层面,朝廷对此的执行力度却没有那么的严格。
以至于我们常常在各种文本中看到,如欧阳修、陆游等官员的赴任时间远远地超过了规定,而他们却能依旧从容悠闲地走亲访友、观山游景。
所以说,苏轼决定现在到陈州苏辙那里住上四五十天,还是有着先例或是理论基础的。
至于此次的朝廷任命,起初苏轼请求外任时,根本无法也不敢言明自己要求去哪个地方,只能是听任朝廷的统一安排。
宋神宗刚开始是准备让苏轼充任一州之守的,但中书省不同意,其原因也不外乎是怕苏轼不会好好地去执行王安石的新法。
中书省的意见是苏轼出任颍州(今隶属于安徽省阜阳市)通判,可拟奏递上去后,朝廷批示:苏轼出任杭州通判,杭州通判与知州一个级别,只是在人事关系上处于二把手的角色。
说来说去,还是不想让苏轼拥有实权罢了,这一点苏轼自然是心知肚明。
好在杭州城内外风景如画,美不胜收,正合苏轼的心意。
也就是这一决定,使得杭州西湖与苏轼产生了不可分割的关系。
想到很快就能见到弟弟苏辙了,苏轼心中一阵喜悦。
苏辙到陈州出任学官以来,所有的情况自己也是仅从苏辙的两首诗《初到陈州》中了解到的,“谋拙身无向,归田久未成。
来陈为懒计,传道愧虚名”
。
而苏轼觉得在京师这三年,自己过的也是浑浑噩噩,“闭户时寻梦,无人可说愁”
。
这是一种轮回,人在将要离开某地时或者人将要离开人世之际,往往会不由自主地想起自己初来乍到的时候。
据说,很多垂暮之人在弥留之际,脑子里会突然想起自己处在襁褓里的情景。
离开蜀地家乡已经三年,苏轼好像是自言自语,又好像是说给苏辙听的,家乡的杉树及松树都还长得好吗?
离开京师前,苏轼还想起了自己的大表哥文同,那是因为苏轼在朋友家里的屏风上又看到了文同画的竹子。
表哥所到之处,诗不离口,竹不离手。
来到京师不到一年,就自请还乡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