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在狱中,还有一个搞笑的段子。
入狱前,苏轼曾和苏迈约好,让苏迈平日送饭只送菜肉,若有不测则送鱼。
有一次,苏迈因粮食不继去陈留借粮,托一位亲戚送饭。
而匆忙间,却忘记了约定。
然而,这位亲戚恰好临时送了鱼,苏轼见之大惊,以为死期将至,便写了两首诀别诗,托狱卒带出交给苏辙。
这两首诗,可视为苏轼真情流露的“遗书”
。
月落西沉,风动檐铃,狱中寒气凛烈,命在旦夕之中的苏轼,面对生死,不禁彻夜难眠,心中万般思绪,万端感慨。
有对家人、对亲友的惦念,有对人世、对曾经任职过的杭州、湖州百姓的留恋不舍。
“故山今何有,秋雨荒篱菊。
此君知健否,归扫南轩绿。”
身陷囹圄之时,苏轼见窗外的榆、槐、竹、柏四种树木,有感而发,还分别作了四首诗。
据说,神宗皇帝原本就没想过要杀苏轼,直到知道了这件事后,愈发动了善念,对苏轼愈发宽释,此后凡是在面前对苏轼的罪行添油加醋的言语,一再不予理睬了。
元丰二年八月二十日,御史台对苏轼的审讯正式开始。
为了治苏轼死罪,李定诸人煞费苦心,他们全面收集了市面上通行的苏轼诗文集的各种刊本,从中找出他们认为有问题的文字,然后一条条拿来审问。
二十日的审讯中,苏轼只承认《山村五绝》有讽喻的意思,此外别无关联。
二十二日、二十四日的审讯中,苏轼依然不承认有讽喻的诗。
直至三十日,苏轼“却供通自来与人有诗赋往还人数、姓名。
从拒不承认到供认“有诗赋往还”
者的“人数、姓名”
,苏轼“步步退守,百般无奈”
。
苏轼一开始不愿招供的原因,一是这些诗有讽谏但并不等于攻击诽谤,二是不想连累亲朋好友。
然而,审讯者原就想借此机会对反对新法新政的人进行一次严厉的打击,早已向各州发出公文,收缴苏轼诗文,并差人外调取证。
所谓有人证物证,苏轼也就不得不承认这些诗文中有讥讽之意。
十一月三十日,经过将近两个月的审讯,御史台将苏东坡的供状上奏朝廷。
从十二月起,“诗案”
交由大理寺进行判决。
然而,为了搜集更多罪证,御史台在大理寺审判期间,依然没有停止对苏轼的审问。
大理寺后来公布的判决结果是:“当徒二年,会赦当原”
。
这个只有“两年有期徒刑”
的判决结果,让御史台非常不满。
李定、舒亶等人纷纷进言反对大理寺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