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九十四章(第2页)

前桌扭过头。

“什么难听,你懂不懂潮流”

封阳忍不住推了他一下,林修杰是谁他不知道,现在他知道了,他决定这一刻好好去了解林修杰的祖宗十八代。

他偷摸地拿出手机开始百度。

他拿起耳机架在耳朵上,去听那首致幻。

耳机一戴上,摇滚乐放了出来,封阳脸色古怪,确实很难听。

不过他认为也许是自己太庸俗了,学霸喜欢的歌不可能那么差劲。

他无法欣赏的歌曲,他决定求助一下互联网,决定像做阅读理解一般去解读这首充满灵魂的歌。

他手指轻敲,搜索一下“聊聊致幻,这首歌好听在哪里。”

路人“林修杰是磕嗨了吧,写出这种垃圾。”

粉丝“这首歌有听众门槛,无法欣赏的话是自己有问题,这是一种新潮的音乐方式,歌词虽然简单,但朗朗上口”

洋洋洒洒八百字小作文。

自动屏蔽了路人发言,封阳越粉丝发言,越发觉得道理,这首歌确实不一般啊,歌词简单说明什么,说明朗朗上口直抒胸臆。

副歌乱七八糟,各种乐器混杂凌乱,说明什么这不是凌乱,切合歌曲本身,表达了一个人不安惶恐的内心,犹如暴雨晴雪纷乱复杂嘶这首歌越品越有味道啊

封阳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就说,学霸不可能毫无缘由喜欢这种歌果然啊,这首歌是有门槛的,听得懂的人觉得这歌是天籁,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

听不懂的只觉得吵吵闹闹、流于庸俗。

封阳认真听了好几遍歌,发现在嘈杂嘶吼的旋律之中,多听几遍还真的有可取之处,吵归吵,听习惯了能让人心平气和,他一贯的心浮气躁都消了许多。

指尖一滑,致幻加入歌单。

“我喜欢”

他还不知道,他与学霸的视角不同。

封阳把彩虹屁小作文原原本本地背了下来,下了早读课,他兴致勃勃地跑去前排,装作毫不在意地道“江同学,你也喜欢林修杰啊好巧哦,我也喜欢他,我是他的五年老粉。”

这句话说得脸不红气不喘。

江雪律怔了一下,缓慢地摇头“没有,我不喜欢他。”

他不喜欢法制咖和杀人犯。

什么学霸不喜欢得嘞,聊天就这样聊死了。

封阳脸色很臭地准备回座位,重新拿出手机,移除“我喜欢”

以为封阳喜欢林修杰,“五年老粉”

三个字代表了什么分量,其间又付出多少真心,江雪律犹豫了一下,忍不住劝慰道“我劝你不要喜欢林修杰,他已经变了,不值得你喜欢。”

对粉丝来说,如果刻骨铭心的喜欢这个明星,对方塌房的消息传过来,一定天崩地裂般吧。

奈何现实就是那般残酷。

封阳“”

虽然他不喜欢林修杰,学霸为什么这么说,

热门小说推荐
闪婚老公竟是千亿财阀

闪婚老公竟是千亿财阀

青梅竹马分手,林烟找了个穷男人,日子过的一穷二白。然而没想到,某一天发现,他的真实身份竟是权势滔天的千亿财阀。林烟不敢相信,这些都是真的,哭唧唧的抱住还没来得及换下西装的自家男人。我没什么本事,配不上你,豪门水深不好混。软萌小哭包被男人护在怀中。做我的妻子不需要任何本事,只要记得你是陆太太就够了,出了事老公给你兜着,什么都不要怕。结婚五年后总裁,需要提前替您准备好礼物吗,恭贺夫人娱乐公司港交所上市。正替儿子辅导功课憋着闷火的某总裁,松了松领带,不需要,把我送给她就是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闪婚老公竟是千亿财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闪婚老公竟是千亿财阀...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人在宇宙,浪到失联

人在宇宙,浪到失联

本书又名银河系风俗评鉴指南我的女队友怎么是个昧魔武士我的飞行全靠浪路尘在网游银河中给自己编写了一个名为寻宝与避险指南的小外挂,自动检索附近宝物,遇到危险还会提前预警,把冒险游戏玩成简单的观光捡宝游戏,结果,连人带外挂一起穿越到了真实的宇宙中联邦自由群星于黑洞边缘回溯冻结的时光,我见证了银河系第一微操大师的浪漫。帝国娱乐周刊独闯龙潭圣女宫,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危险总是慢他一步。盘古航海日志路尘,银河圣骑士,天梯榜最速攀升者,这片星空最伟大的冒险家。...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