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二十四章 巷战(第1页)

当东方初生的太阳投下它的第一缕光辉之时,光辉的暴风城内已经乱作一团。

和费利克斯所想的一样,他们在旧城区的推进并不顺利。

由于像巴基尔·斯瑞德和索罗斯·莱特芬格这样经验丰富的老兵数量稀少,工会的武装在大街上和豪门府邸外被贵族们的私兵和护卫所拒止,难以继续向前推进。

为了避免出现大量的伤亡,费利克斯不敢强行进攻,而是躲在一个角落里和敌人紧张地对峙着。

为了守住街垒,索罗斯·莱特芬格率领的火枪队伍已经在酒馆上和城防部队激战了一个多小时。

他们肩并肩,持续战斗,凭借着火枪和弓弩成功地阻碍了敌人的前进。

至于巴基尔和杜德摩尔,没人知道他们的行动到底是否顺利,石匠工会的人只能默默地祈祷,希望他们已经取得了成功。

“费利克斯,怎么办,我们已经无法继续前进了!”

一个工人紧张地问,“我们现在只能拿着剑和匕首,逐屋逐屋地和那些贵族的私人武装争夺。”

“或许我们可以绕开这里。”

另一个人说,“我们的目标是消灭那些贵族,所以不需要在这里和他们纠缠下去——”

“不行。”

费利克斯立即否决了他的提议,“敌人在这些房子顶端已经铺设了重弩和火枪,想要绕开,代价太大了。”

而且,就算绕开了,也有陷入包围的风险。

费利克斯不能冒这个险。

“我们用铲子和扳手来和他们争夺房屋。”

在过去两個小时的战斗后,费利克斯根据战斗经验分析着,“这些房屋太狭窄了,长剑不容易施展开,一旦失手就会扎到墙上,很难拔出来,我们很多的弟兄就是这样牺牲的......但是这些铲子的长度却正好合适。

铲子这种上下挥动的武器更加灵活,在狭窄的楼道里面也比刺刀转身方便。”

“给兄弟们把工会的铲子发放下去!

不要迷信制式武器,我们能打败他们的!”

“费利克斯!”

一个手里拿着一杆火枪的人冒着箭雨冲向了这个墙角,“我们的酒馆已经快守不住了!

敌人已经抵达了酒馆的下层,和我们的弟兄贴身肉搏......我们的数量比他们少——”

();()  看来火枪还是不如机枪好使啊。

如果换成机枪,保管这些士兵绝对不敢越雷池一步。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带我走。”

费利克斯咬了咬牙,跟着这个火枪手返回了方才的那家酒馆。

此时酒店的大厅里正在进行着一场肉搏战,他们也不由分说地加入了进去。

费利克斯提着手里的剑,朝着眼前的暴风城轻步兵砍去。

他本想从对方关节处的缝隙刺进去,结果却一剑砍到了他的盔甲上,除了在上面留下一个浅浅的凹痕外,对敌人完全没有造成任何真实伤害。

“我们赶紧上楼。”

费利克斯知道自己不擅长打斗,便脱离了战斗,通过兄弟会控制的楼道冲上了酒馆的顶端。

此时莱特芬格正指挥着几名火枪手在这里对下面蠢蠢欲动的城防部队展开攻击,以阻止他们通过街道靠近酒馆;同时,他还需要调派人手对已经冲进酒馆的敌人进行阻击。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全民武道

全民武道

地球空间实验失控,是灭亡的前兆,还是进化的曙光?萧南只想问一句,敢不敢让我摄个影?你的天赋技能血脉一切的一切,全都是我的,我的。...

吾弟大秦第一纨绔

吾弟大秦第一纨绔

网文填坑节来袭独家番外连载爆更大佬包场免费看。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挥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穿越为嬴政亲弟的嬴成蟜,本想在皇兄羽翼下体验下纨绔生活。从没想与嬴政争皇位,他是个惫懒性子,当皇帝哪有当皇弟来的快活?他只想当个坐看庭前花开花落,淡望天上云卷云舒的咸鱼。可当大侄子嬴扶苏被贬上郡,有性命之忧时,他坐不住了,十年来首次上朝。这一起来,就再也没坐下去。本书又名我真不想权倾天下不正经人在大秦大秦的勾栏叫楼台...

明末匪事

明末匪事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