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一到下雨天,连出门都出不了。
如今这条路已经修建有四十米长。
“抖森,上!”
李斯特继续训练抖森,他特意将猎户抓来的野兔都买回来,这些野兔就是训练抖森的材料。
野兔在地上快速奔跑,还会各种急停变向。
即便抖森是一只魔兽,号称荆棘岭之王,想要追上野兔依然得费一番功夫,整整在马场上这番跑了一公里左右,才将野兔按在地上,一口咬住脖子。
咬死了野兔。
抖森直接将野兔尸体甩一边去。
它已经不吃生食了,嘴巴被李斯特养叼,只吃烧熟的食物。
“嘎叽!”
李斯特的左手上戴着皮手套,一只浑身毛茸茸的大鸟站在上面,是卷福,风游隼幼雏。
还不会飞,但是嗓门很大,整天“嘎叽”
、“嘎叽”
叫个不停,饭量也大,一顿能吃掉好几条鱼。
听到卷福的叫声。
撒欢的抖森立刻回头,然后冲到李斯特身边,对着卷福流口水——它一定很想吃一只鸟,尝尝味道。
“嘎叽!”
“嘎叽!”
卷福扑扇翅膀,有些跃跃欲试想飞行。
等这一层绒毛掉了,换上飞行的羽毛,大概它就要试飞了。
李斯特有些头疼,鸟类向往天空,很难将它束缚在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