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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血之暴走(第4页)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那是因为血族表现出了足够的自控能力。

长生种的大人们不会动不动就抓起身边的人类狂饮其血,所以人类也就逐渐接受了与血族共处。

当然这种状况也是慢慢形成的,据说在新纪元刚开始时,长生种的大人们还无法忍受鲜血的诱惑。

别说是尝到鲜血的味道,哪怕只是嗅到新鲜的血腥味,他们就有可能发狂,然后他们身边的人类就会遭殃。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血族很难将自己的族人组成严守纪律的作战部队。

如果非要把血族士兵和人类混编在1起,那唯1的结果就是1地鸡毛。

也不知从何时开始,长生种们找到了保持理智的方法。

时至今日,哪怕是嗅到了新鲜的血腥味,他们也不会马上就狂性大发,把身边的人类摁倒了喝血。

正是因为这种进步,巴托尼亚的长生种就又有了1种可以夸耀的资本。

不过罗绩知道,这种所谓的自制力并非是绝对的。

1旦陷入过度兴奋的状态,血族还是会丢弃所谓的自控,完全暴露他们的野兽天性,这种状态就是所谓的血族暴走。

为了解决长生种的吃饭问题,巴托尼亚的血族创造性地建立了缴纳血税的制度。

这个制度能却保吸血鬼们获得常年稳定的鲜血来源,但并非所有的吸血鬼都喜欢这种旱涝保收的局面。

1旦有血族进入暴走状态,他们就会在黑液里游荡,4意捕杀每1个遇到的猎物。

处于暴走状态下的吸血鬼和通常状态时是判若两人的,暴走下的他们会更加敏捷,而且也会更加残忍。

有的时候他们可以1个人就屠灭人类的整个村庄,而这只是因为吸血鬼觉得好玩,而不是因为饥饿。

对于吸血鬼来说,死亡,恐惧和鲜血都能诱发他们进入暴走的状态。

罗绩不知道巴恩斯的吸血鬼是否就是如此,不过现在这里的满地尸体和大量的鲜血确实让那吸血鬼愈发兴奋了。

了1眼那粘着人类头发的狼牙棒,吸血鬼毫不犹豫地将其丢开。

这时的他的确不再需要这1个铁疙瘩,吸血鬼当然是要用自己的爪子,这样才会让他觉得过瘾。

就在不知不觉间,长牙的十根手指已经完成了异变。

他的每根手指都至少暴涨了1倍的长度,顶端的指甲更是闪着类似于金属的反光。

“啊!

阿啊!”

在体内那股滚滚热浪的刺激下,吸血鬼忍不住伸手去抓挠自己的胸膛。

作为1种身份的象征,他的身上也披着铠甲。

那些金属的甲片层层叠叠,1就是精工打造的佳品。

可是随着吸血鬼的指甲滑过,闪亮的甲片上先是出现深深的划痕,随即就被他攥在1起,抓成了破烂玩意。

“他在这里!

我们找到他了!”

就在罗绩严阵以待之时,从那吸血鬼来时的方向就传来这样的叫声。

随着这些吆喝声,几个手持枪械,1脸紧张的人类就出现在不远处。

才到那个吸血鬼的身影,他们就发出更大声的喊叫,就好像生怕吸血鬼不知道他们已经追来。

了1眼面前的渺小罗绩,又了那些紧随自己而来的人,长牙做出了选择。

在下个瞬间,吸血鬼突然就4肢着地,像1匹恶狼般,朝着那些人中的1个扑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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