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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一物降一物(第2页)

两人之间,除了有让金尚感到尴尬的往事,哪有旧可叙?

相处了这么一会,金尚就可以确认,梅逢春还是那个内心深处藏着让人头疼想法的小表姐,真要放松警惕,一定会惹出什么麻烦事来。

“厨艺一般,就不献丑了。”

“这有什么问题?你不会,我来!”

“我怕你又把我家厨房给烧了。”

“小表弟就是会说笑,正常人哪里会做这种事?”

似乎将过去的黑历史完全抛在脑后了,梅逢春一点也没有不好意思的想法。

睁着眼睛说了几句瞎话,梅逢春大大咧咧地继续自说自话:

“听姑父说起自己的儿子变成了天才,我还在怀疑他是不是有了私生子,就你当初那个木讷、别扭还有点孤僻的小屁孩,哪有一点天才的模样。

虽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可你这……我把眼珠子都抠了,也没看出啥来!

你这不是藏得深,是被老怪物给夺舍了吧?”

();()  “夺舍……你是不是看了什么奇奇怪怪的小说?已经是个大人了,得有点常识,别被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给误导了。”

“我就是觉得奇怪嘛!”

说起这些,梅逢春似乎格外感兴趣,止不住催促道,

“你当场给我作诗一首,我就信了。”

你信不信,跟我有什么关系?

金尚漫不经心地回应道,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天然纯粹且没有瑕疵,并不需要刻意去追求,也不是矫揉造作一番就可以作出来的!”

“嗯?”

梅逢春一愣,旋即笑了起来,

“这么一说,我倒是有点相信你是有点真本事了。

明明是在自谦,听着却像是在自吹自擂,吹牛吹得这么清新脱俗,装比还能装到点子上,肚子里没货的家伙,干不出来。”

听了梅逢春的话,金尚也是琢磨了一会才反应过来。

有些在自己看来很自然的俚语,这个世界的人还是第一次听说。

比如“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这具诗,前世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基本都知道。

但在这个半途脱了轨的世界,陆游这个人都不知道还存不存在,自然也没有在完全迥异的环境中写下如此文章佳句。

以往的金尚,很注意这一点,极少利用两宋元明清的诗词杂剧小说中的典故。

今天在家里,稍微放松了点,再加上梅逢春咄咄逼人的态度,让金尚有点失了平常心,一下子就露了陷。

不过,还好,不经意的话,反而了打消了梅逢春心中的疑虑。

一斗诗百篇的那是李白,喝醉了酒还能佳作不断,是“诗仙”

才有的本事,一般人哪有那么厉害?

一辈子能有几次灵感爆棚,做出流传后世的作品,已经很幸运了。

“明明是称赞的话,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高兴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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