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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口干舌燥(第2页)

随后游荡者满脸悲悯的又扶起另一道倒地的身影,额,这个还没死,游荡者连忙将伸进对方铠甲里边的手伸出来,好在对方看起来还有点晕,坐起身的时候,还摇着头跟游荡者说了声谢谢。

阿多尼斯踩着马镫站起,目光紧紧的盯着战场,游骑们并非是一窝蜂的齐射,而是以队为单位,循环冲进射击,射完立即策马退走,另一队从另一侧冲上。

不过,这样的袭扰效果太缓慢了,阿多尼斯眼神眺望向远处的城堡,这时瓦格纳骑士也策马赶过来。

“领主大人,不能再慢慢骚扰了,时间长了城堡里的叛军可能会出动,要是两边合并在一起,就不好对付了。”

瓦格纳骑士身上穿着一套优秀级的板甲,作为埃德蒙领的采邑骑士,虽然板甲昂贵,但还是能够买的起,用得起的。

阿多尼斯闻言点了点头说道:“那好,瓦格纳骑士,你负责全权指挥,嗯,稍等,待我施法之后,你就发动进攻。”

“遵命,我的大人。”

瓦格纳在战马上捶胸行了一礼后,随后将面具拉下,然后返回列好的骑阵旁边。

总共五队一百名冲锋骑士已经列队完成,克拉肯争得了第一排先锋,单手举起长达二十呎的超长骑枪,骑枪枪头下边还悬挂着一道小旗,旗上画着他家族的徽章。

一头凶猛扑食的花豹。

克拉肯此时身上也是一套钢制板链甲,品质为优秀级别的,价值为一百枚金币,他儿子埃尔顿那件板链甲是精良级的,但价格也要七十枚金币,两件铠甲加起来就差不多相当于克拉肯一年半的薪水了。

();()  这个价格已经是相当昂贵了,要知道一阶的魔法武器,正常的也就三十到五十枚金币,魔法饰品会贵一些,但一阶的也不会超过一百枚金币。

克拉肯之前在骑士团,穿的是骑团装备的精良级板甲,价格是一百二十枚金币左右,主要还是板甲的四肢关节部位造价比较贵,不过那是骑士团的铠甲,克拉肯在确定离职后,就将铠甲还了回去。

瓦格纳手持着一杆翼狮旗帜,进入骑队的中央,大声鼓舞着士气,并且为骑士们加持增益奋勇和理智,使得骑士们在亢奋激昂的同时,又能保持住清醒。

埃尔顿举着他那杆十八呎的骑枪,神情兴奋的策马在克拉肯的右侧,而凯纳则在埃尔顿的右侧,不过凯纳没有埃尔顿那么强健的臂力,手中的骑枪只有比较标准的十五呎长。

整个骑队三分之一的骑士装备有骑枪,这些骑枪普遍长度都在十五呎到十六呎之间,即便是正式骑士的骑枪,也差不多都是十八呎左右,质量从普通级到优秀级不等,但除了克拉肯手中的那杆超长骑枪是一阶魔法武器外,基本上都没有附魔,就连其他几名正式阶的骑士,也没有使用附魔骑枪。

这是因为骑枪损坏率太高,附魔骑枪使用起来,万一折损了,那就太心疼了,克拉肯手中的骑枪就价值六十枚金币,一般的战斗,老克根本不舍得拿出来用。

镶嵌着蹄铁的马蹄踩踏过麦田,专门培育出来的战马,混有魔兽的血统,勇敢强悍,敢与猛兽搏斗,即便面对枪尖,也能够毫无畏惧的冲上去。

而同样勇敢的年轻骑士们,则在骑长的大吼声中,逐渐逐步加速,这片离城镇不远的农田中,还未收割的麦子被战马肆意的践踏而过,在阳光下泛起寒光的枪尖,更是令人胆寒。

位于阵后的萨卡多忍不住口干舌燥,目光紧紧的盯着迎面冲来的那上百名象征着贵族权威的骑士,作为贵族的权杖,骑士从来都是仅次于巫师的高贵存在,骑士的冲锋,更是震撼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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