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34章 杀狼(第2页)

(谐音:尚书是狗)”

两个人绕着弯儿骂饶话,踏凉的忒损,也忒在理。

他们几句话,就点明了狼和狗的差别。

可见这条老独眼,曾经很可能是条由人豢养过的狼犬。

杨朝升突然想到了百里之外的狼青山之名。

狼青,狼青。

山里头猎户们喜爱的狼青犬。

不正是由狼犬和野外的狼群混杂而来的吗?

更有意思的是。

在这条老独眼的脖子上,还残存着一个日子国的军用狗项圈。

居然还是一条倭狗。

(ー_ー)!!

嗷呜!

嗷呜!

狼群似乎失去了耐心。

它们三三两两的,开始朝着篝火旁的马群靠近。

砰!

一条年轻的成狼成为了杨朝升的枪下亡魂。

夜晚的视野有限,瞄具也不是啥子远红外线的高级货。

杨朝升还是有把握,将二百步内变成生命的禁区。

狼的智商相当高,睚眦必报的性格让这些个畜生格外的记仇。

它们分工合作的团队协同性,在动物界几乎是一流的。

杨朝升刚才打死的,是这支狼群的尖兵。

狼群闻到了血的味道。

还是自个儿同伴的。

它们身上那种最为原始,最为野性的血脉被彻底的激发。

嗷呜!

嗷呜!

嗷呜!

狼群一旦开始攻击,就不会轻而易举的停下来。

它们有股子血不流干,誓不休战的劲儿。

难怪在杨朝升的前世,有那么多的公司,老把狼性文化挂在嘴上大谈特谈。

狼群忘记了对篝火火光的畏惧。

它们只有一个信念。

就是去把火光处的仇敌,撕个稀巴烂。

在黑夜里打移动埃

不但要提前预判目标的移动速度和位置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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