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朝华还是叮嘱了一句。
慕远一脸激昂地道“放心吧刘哥。”
说完,慕远便如脱缰的野马一般冲了出去。
着那欢快的背影,刘朝华突然冒出一个问题“你说小慕会不会把人抓回来”
丁卯翻了个白眼,道“刘哥,大晚上的,别说这么恐怖的话题。”
说完,丁卯便去周边尚未关门的店铺走访去了。
这种发生在大街上的抢劫,现勘什么的没有太大价值,周围留下嫌疑人生物特征的可能性极低。
倒是走访,说不定能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追逐雷和闪电的力量
慕远觉得,什么追逐雷和闪电力量的人脑子都有问题。
追上去干嘛被雷劈吗
所以,追嫌疑人才是最正确的选择,既可以锻炼身体,还能赚侠义值,说不定就抽到一块无限宝石呢。
慕远一路飞奔,无暇顾及周围行人向自己的眼神。
他觉得,这些人对此刻的自己一定是崇拜的。
这又给他增添了追赶的动力。
“现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都有监控,作为刚犯案的嫌疑人,多半不会立即乘车离开现场。
对方最大可能就是步行绕道。
而且只要确认没人跟踪后,对方应该不会继续保持奔跑状态,七八分钟,能走出6、7百米就算不错了。”
想到这里,慕远信心更足,内心也更安定。
可人一安定,就忍不住胡思乱想。
“两百多克的金项链,这是在故意招贼吧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
“希望是真的吧,不然就算抓到了人,侠义值也不会太多。”
脑子虽然在开小差,但他的鼻子却是在任劳任怨地工作。
不停地嗅着空气中的气息,同时也没忘了抱怨夜晚空气中弥漫的烧烤味和火锅味。
嫌疑人刚跑了七八分钟,哪怕牵条警犬出来,也有一定的几率完成追踪,更何况慕远比警犬可要牛逼多了。
至少警犬无法从现场分辨出那是嫌疑人的气息,但慕远可以。
跑了十来分钟,慕远稍稍有些气喘了。
不过通过嗅觉细胞传递到大脑的气息越来越清晰,慕远干劲十足。
转过一个街角,慕远到前方一个悠然前行的身影,他穿着黑色夹克。
高劲松表情很淡定,内心却是紧张得一批。
就在刚刚,他闲来无事在大街上闲逛,突然到了一件巨大的、金灿灿的物事,那物事套在一个肉质的脖子上,至于其他的,在那巨大的黄金面前全都可以忽略。
同时,高劲松又有一些愤怒。
他绝对那根金项链是对他的一种嘲讽或者说是对他同族的一种嘲讽这完全无视了小偷和抢劫犯的存在嘛。
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他出手了。
出手的过程无比顺利,一个虎扑过去,然后一扯,项链便到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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