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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送别(第1页)

八月,骁骁如愿收到了来自bj医科大学的录取通知。

村民并不意外,骏骁那孩子考上大学,是铁板钉钉的事。

正巧朱大夫的市劳模也批了下来。

双喜临门,他家高兴的在村里大摆三天流水席,感谢村民这些年来对他们的照顾。

萧越山主动包圆了席面上的蔬菜。

许多村民还是第一回吃到萧家种的蔬菜。

真是奇了,一样的地,怎么就萧家的菜异常好吃菜心爆汁,番茄酸甜爽口劲道十足。

那丝瓜入口即化,没半点丝筋。

洪村坐在主桌上和朱大夫喝酒。

他举杯敬朋友“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呐。

祝你回城后大展鸿途,再拾人生新目标。”

朱大夫亦感慨万千,眼中有泪光闪现“洪村,你是我的知己也是我的恩人。

我这辈子都会记得咱们一起奋斗的时光。”

两人饮尽杯中酒,相视一笑。

他们自己都明白,山高水长,千里迢迢。

至此一去,怕就是永别。

朱家搬走的那天,洪村、令梅和越山一起送他们到镇上的车站。

洪村挥手道“走吧走吧。

送君千里终需一别。”

朱大夫抹了把满眼的泪水,扶着妻子登上了长途汽车。

车厢人群拥挤,骏骁的头钻出玻璃窗向令梅大声喊“bj,不见不散”

令梅不由自主的往前追了几步,心里不多的伤感突然爆炸般环绕全身,脑海中离别的车站歌词旋律反复响起,直到父亲拉着她道“令梅,我们回去了。”

令梅这才恍然回过神。

汽车已经远去,脑海里的歌嘎然而止。

“哦。

回去吧。”

令梅恢复如常,仿佛刚才送走的只是个普通的朋友。

越山和洪村对望一眼,有点摸不透令梅的心思。

这是有情呢,还是没情

令梅刚才自己大概率引发了原主残留在体内的、对骏骁深厚的感情。

金元宝没错。

区区凡夫俗子,哪儿配得上你

令梅闭嘴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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